国网福州供电公司关于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2-09 09:4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以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及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www.fu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国网福州供电公司供电服务指挥中心联系。(地址:福州市台江区五一南路139号,邮编:350009,电话:0591-83098338)

  一、概述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顺利推进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公司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指定公司供电服务指挥中心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实施部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信息报送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有关要求。

  (二)深化信息主动公开。一是配合《条例》和《办法》等文件的实施,由公司营销部牵头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重点公开的范围,对于需要重点公开的内容进行梳理整合;二是梳理信息公开范围,如停电信息公告具体至停电楼栋;三是继续细化信息公开内容,如用电申请指南按照零散居民客户、低压居民、高压业扩工程以及房地产配套工程等类别分别公布。

  (三)规范信息公开形式。一是开展信息公开业务内部交流,组织具体经办人员学习探讨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法规,解读《条例》和《办法》,促进信息公开依法管理;二是新公开的信息逐步按照档案馆规范上报;三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对以往发布信息进行重新分类整理。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充分发挥“中国福州”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窗口作用,良好链接企业和社会公众;二是创新平台载体,试运行微博、微信等新型交流公台,让公众更便捷地获取信息资源。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

  2017年公司在“中国福州”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供电类信息共262条,其中:

  (一)企业基本情况22条;

  对欠费违约用户通过福州政务信用数据汇聚平台公布企业用户的法人、组织机构代码、欠费金额等企业基本信息。使信息能与政府互通互联。

  (二)停限电有关信息240条。

  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我公司的公开信息,司主要通过“中国福州”网站、便民宣传手册、供电营业窗口液晶视频、现场宣传活动等形式,主动将相关供电类政府信息向社会进行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没有依申请公开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未收任何信息公开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公司今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可改进的地方,如公开的信息内容应通俗易懂,更进一步贴近社会公众。

  2018年我公司将按照《条例》和《办法》要求,积极主动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丰富信息服务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公开信息编译工作,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不断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满足社会公众的期待,为福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服务。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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