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福州供电公司关于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8 09:58 | 来源:国网福州供电公司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总结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www.fu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国网福州供电公司供电服务指挥中心联系。(地址:福州市台江区五一南路139号,邮编:350009,电话:0591-83098338)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司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广大市民能够及时、准确地知晓各类电力信息的权益。具体如下:

  (一)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充分发挥“中国福州”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窗口作用,良好链接企业和社会公众,做好政策解读、公开办事流程等信息发布。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关切的,建立供电服务“十项承诺”、员工服务“十个不准”等服务质量体系,均按要求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

  (二)强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公司积极和市政府相关部门合作,推动数据中台将“政务信息”和“电子证照”平台和网络线路延伸建设至供电公司营业窗口,建立电网、政务资源信息内部共享机制,福州政务智网延伸至市、县两级电力营业厅,逐步纳入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进行信息共享,建立政务信息数据库,实现政企数据资源线上共享和自动获取,实现客户办电“免申请”和“免提资”,提高便利度。

  (三)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我公司的公开信息,公司主要通过“中国福州”网站、微信公众号、“网上国网”APP、福州日报、便民宣传手册、供电营业窗口液晶视频、现场宣传活动等形式,主动将相关供电类政府信息向社会进行公开。

  (四)优化“服务渠道”建设。2020年国网福州供电公司优化电力营商环境提升工作方案,持续优化电力营商环境,精简业务流程环节,简化业务收资,推广“网上国网”APP,实现业务线上办理,19项简单业务“一趟不用跑”,2项复杂业务“最多跑一趟”。通过营业厅、网上国网等线上、线下渠道,主动公开客户办理用电业务的程序及时限、执行的电价和收费标准、供电服务承诺以及投诉电话、停限电有关信息、供电服务所执行的法律法规以及供电企业制定的涉及用户利益的有关规定的信息,提升办电服务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20年公司在“中国福州”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供电类信息共187条,主要为设备检修通知有关信息。

  2021年我公司将按照《条例》和《办法》要求,积极主动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丰富信息服务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公开信息编译工作,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着力提升“获得电力”便利度,为福州的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服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情况

  没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或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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