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09-04-27 12:23 | 来源:民宗局
 市政府办公厅: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报送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将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由分管副局长为组长,各处(室)领导为组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分工负责,落实责任制。
   (二)加强宣传教育。根据榕政办〔2007〕195号文件精神,我局认真组织对文件精神的传达学习和宣传教育,力求通过学习教育,充分认识贯彻施行《条例》,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举措,是提高执政能力、改进公共服务、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通过学习,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任务和有关要求,增强了抓好信息公开工作的紧迫感。
   (三)加强学习培训。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要求,我局在认真组织参加市人事局组织电子政务培训的基础上,加强机关电子政务基础知识内容的学习培训。特别是组织对涉及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进行了一些针对性的学习,使机关工作人员对政务信息公开范围、程序、方法和要求有了初步的了解。
   (四)落实《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因民族宗教涉及的内容大部分比较敏感,我局对照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说明、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征求意见稿),对拟公开的范围、条目、内容进行了筛选,对可以公开的内容经省民宗厅审核后,按照规范的要求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08年度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条,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类别中,其中:01机构职能4条,02民族宗教各类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1条,04少数民族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1条,25工作动态信息3条,30其它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暂无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暂无收费项目。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没有此类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由于民族宗教涉及的内容大部分内容比较敏感或带有秘级,因此网上主动公开的内容不多。
   2、2003年至2006年的主动公开文件资料暂缺,下一步我局将抓紧收集整理,落实网上公开。
   附:福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政府信息公开  年度  报告
抄送: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市档案馆。
福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2009年4月27日印发
 
  
          福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年未统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10
其中:1、网站公开
10
2、政府公报公开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其中: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电子邮件申请数
 
4、网上申请数
 
5、信函申请数
 
6、其他形式申请数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否决公开答复数
 
行政复议数
 
行政诉讼数
 
行政申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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