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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FZ00111-0300-2017-00089 | 文号 | 榕财预〔2017〕91号 |
| 发布机构 | 福州市财政局 | 生成日期 | 2017-12-11 |
| 标题 | 关于公布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关于公布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 | ||
| 索 引 号 | FZ00111-0300-2017-00089 | ||
| 文号 | 榕财预〔2017〕91号 | ||
| 发布机构 | 福州市财政局 | ||
| 生成日期 | 2017-12-11 | ||
| 有效性 | 有效 | ||
| 标题 | 关于公布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 | ||
| 内容概述 | 关于公布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 | ||
各县(市)区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3号)及《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的通知》(闽财税〔2015〕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福州市财政局、福州市国家税务局和福州市地方税务局联合审核确认的2017年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予以公布。
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对取得的应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应与免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分别核算,并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3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手续。
特此通知。
附件:2017年经福州市级财税部门确认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
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国家税务局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
2017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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