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库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细则》及其新旧实施细则衔接规定的通知
榕财会〔2013〕17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各单位:
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73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新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有关衔接规定的通知》(财会【2013】3号)和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及其新旧实施办法衔接规定的通知》(闽财会【2013】28号),结合我市实际,我局修订了《福州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细则》,并制定了新旧实施细则衔接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福州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细则
2、新旧《福州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衔接规定
福州市财政局
2013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