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财政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3-01-14 14:30 | 来源:财政局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2012]264号)要求,由市财政局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内容。本报告所列2012年度数据的统计期限为:自201211日起至201212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至福州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uzhou.gov.cn)下载。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市财政局办公室(电话:0591-83356766,传真:0591-83335312,地址:福州市乌山支路34号,邮编:350005)。

  一、概述

  (一)总体情况

  2012年我局继续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准则和依据,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廉政建设的切入点,把推进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指导下,我局依据《条例》和相关文件,由办公室牵头,不断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持续对从发文到公开的全程进行指导规范,更新完善本单位的信息公开指南,修订了公开目录,根据实际调整了信息公开的栏目。在实际工作中,根据各项规章制度,我局认真做好“公开之前必有保密审查”、“主动公开信息按时送交”、“公开情况定期报送”、“年度报告按时公布”等各项基础工作,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全民信息公开的意识日益增强,对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范围和力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12年,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榕政办[2012]148号)要求,我局牵头负责全市的财政预决算和行政经费、招投标信息、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三个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为确保任务按时完成,我局加大工作力度,调整确立了由局长总负责、分管局领导各负其责,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把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扩展至各处室,切实增强干部职工的信息公开意识。重新调整了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监督小组、审议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办公室,负责分解上级指示任务并指导各处室规范办理,审议小组负责对信息最终公布之前进行再次审核把关,监督小组负责对信息公开全程进行监督。在各工作机构的努力推进和各处室的积极配合下,按时完成了年度任务。

  1、预决算、“三公”和行政经费公开。

  1)公开财政预决算报告2份,并将《2012年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表》、《2012年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表》作为预算报告的附件同步公开。2)组织开展市直部门预算公开试点,市经委、贸发局、外经局、人社局、环保局、教育局、农业局、科技局等8个部门,按要求通过福州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了2012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3)结合2013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强化市直部门预算公开的主体责任意识,并要求各部门积极做好2013年预算公开的前期准备工作。(4)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2]26号)通知精神,市级“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工作将在省级政府部门相关信息公开后,有序开展。目前省级已着手相关的摸底调研,以确定相关统计口径,我局将在省财政厅统一部署、指导下,深入研究,稳步推进此项工作。

  2、推进采购招投标信息公开。按照《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第19号令《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规定,及时发布、管理政府采购信息,对市政府采购中心和社会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招投标信息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确保做到内容真实、准确可靠。全年共在“福州市政府采购网”及“中国福州门户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104条,做到无一遗漏。

  3、行政事业性收费。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依据、范围及其内容调整的公示制度,2012年共主动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文件4份,其中取消和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文件2份,批准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文件2份。

  2013年,我局将继续在上级各部门指导下,结合实际业务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规范公开的机制、程序、方式等内容,稳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2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条,自2003年以来累计公开18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2012年主动公开的40份文件中, 涵盖了财政预算、决算报告,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人事任免情况,各类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财政专项规划等内容。2012年我局编写并公布了11期财政信息,重点公开涉及民生、“三农”、就业和社会保障的政策和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目前,我局主要通过在福州门户网站开设的信息公开专栏对外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

  目前我局受理信息公开的渠道有三种:当面申请、网上申请、信函申请。2012年,我局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7件。其中,现场申请4件,网上申请2件,信函申请1件。其中涉及财政预决算信息的1件,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相关凭证1件,公车费用1件,某农场征地款费用情况2件,本单位政务信息工作的经费及人员编制情况1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提租补贴1件。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对于7件信息公开申请,我局已全部按时答复完毕。答复情况为:公开3件,不予公开3件,信息不存在1件。全年受理的7件信息公开申请中,有1件被申请人评论为“满意”。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说明

  在不予公开的3件申请中,属于正在内部研究、调查、讨论或处理过程中的1件,属于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1件,属于依法受保护的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个人合法权益受损害的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至2012年底,未发生向任何单位、组织、个人收费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至2012年底,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申诉、举报等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预算公开、“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问题有待深入研究,以确保这一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工作有效推进。

  2、各处室和经办人员对于信息公开的认知和意识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1、我局将把预算公开、“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问题的研究纳入2013年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进一步组织力量开展专题研究,同时加强与市政府和省财政厅联系,及时汇报工作中存在的难点,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妥善有序开展。

  2、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各项长效机制,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我局的绩效考核范围,不断推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专业化。

  3、加大信息公开培训的力度。将信息公开培训列入我局年度培训的重点,结合财政工作实际,进一步解读《条例》和上级部门指示要求,切实增强全体干部的认知和公开意识。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

  除了福州门户网站中我局开设的信息公开专栏外,我局还承担了福州门户网站办证领域、规划计划、统计信息、财政资金等多个栏目的保障和更新任务,全年共发布相关信息9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

  无。

  (三)附表

  福州市财政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汇总表

          

  计量单位

  2012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40

  186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40

  186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7

  24

  其中:1.当面申请数

  

  4

  9

      2.网上申请数

  

  2

  12

      3.信函申请数

  

  1

  3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7

  24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3

  7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3

  12

    4.其他类型答复数

  

  1

  1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福州市财政局

  2013110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