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财政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1-26 16:50 | 来源:财政局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督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2014]170号)要求,由市财政局办公室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内容组成。本报告所列2014年度数据的统计期限为:自201411日起至201412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至福州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uzhou.gov.cn)下载。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市财政局办公室(电话:0591-83356766,传真:0591-83335312,地址:福州市乌山支路34号,邮编:350005)。

  一、概述

  (一)工作基本情况

  2014年,在上级部门、市政府办公厅及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我局紧紧围绕《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榕政办[2014]82号),由办公室牵头,不断健全制度,坚持专人负责,利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致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切实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中国福州”门户网站栏目维护的分工安排,认真做好相关栏目的信息上传和更新,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明确分工、层层推进,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大。

  (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

  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继续加强信息解读工作,2014年,“中国福州”门户网站“政策解读”专栏发布16条信息,对相关财政政策做出介绍和解释,大大提升政策宣传效果和执行效果。不断健全舆情研判及回应机制,在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工作中,要求各部门加强社会反映评估和舆情引导。公开前,对公开后的社会反映进行研判,做好应对预案;公开后,跟踪收集舆情,主动做到舆论引导工作,避免公众误解。

  财政预、决算公开方面。按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动实施公开透明预算制度的总体部署,我局及时通过“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公开市本级预算报告,在往年基础上,今年新增了《市本级地方政府基金收支预算表》。同时,组织市直部门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要求各部门将经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表全部公开,公开内容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等,部门预算全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部门决算公开原则上参照预算公开的范围、体例和内容。经统计,除24个涉密或暂不宜公开单位外,其余99个预算部门都已对外公布本部门预决算。

  “三公”经费公开方面。组织市直部门及各县(市)区做好“三公”经费公开工作。按要求,市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汇总数已于10月底对外公开,除涉密或暂不宜公开单位外,已有93个市直部门完成“三公”经费的公开,所有县(市)区都已公开“三公”经费预算汇总数。在部门决算中要求“三公”经费决算公开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

  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方面围绕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的决策部署,及时公开取消、清理、下放以及实施机关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经过梳理、合并,我局行政职权252项压缩减少为140变更事项均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行政职权”专栏公开同时,加大对行政处罚案件的公开力度,主动公开案件名称、被处罚人名称、主要违规事实及处罚种类、依据等等。全年公开行政处罚案件7件,有效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及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方面。切实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共公开政府采购相关信息15份,通过不同渠道公开政府采购项目、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投诉处理、行政处罚等有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加强公共服务领域信息公开,共发布20条民生领域财政专项资金使用信息,内容涉及高校价格补贴、科技项目经费、便民自行车、困难群众过节费、农业产业发展等各个领域,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更加透明。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4年主动公开信息33篇,自2003年以来累计公开信息255篇。

  (二)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4年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内容涉及财政预决算报告、政府采购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投诉处理公告、会计考试信息、财政工作动态等方方面面,全部信息均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公开,信息公开范围进一步扩大,有效回应社会关切、保障公众权益。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

  目前,我局主要通过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开设的信息公开专栏及局大厅LED大屏对外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

  2014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件(其中,申请人当面申请3件、网上申请6件),自2003年起累计受理39件。申请公开的内容包括征地补偿标准及款项拨付明细、因公临时出国有关规定、失地农民医保及养老保险情况、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有关事宜及代管祖屋法律依据等。

  (二)办理情况

  对于9件信息公开申请,我局已在规定时限内答复完毕。其中,“同意公开”3件,“信息不存在”3件,“非本机关政府信息”3件。

  (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说明

  2014年,我局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保密法》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之前必有审查”的工作原则,对群众合理的信息需求,经我局保密审查小组审议后均予以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至2014年底,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至2014年底,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有待拓宽。目前,我局主要通过在“中国福州”门户网上设立专栏并在局大厅的LED屏幕滚动播放财政信息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限的公开渠道制约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受众范围,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信息公开的实际效果。

  2.依申请公开工作难度加大。近年来,广大民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呈逐年上升趋势,依申请公开工作难点集中体现在对土地征迁补偿等涉及民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量大幅增加,申请的政府信息在各部门间交叉程度越来越高。同时,群众对财政工作及部门职能的误解也给我局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带来一定难度。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强学习,深化机关干部对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难点的认识。特别是在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时,针对人民群众最关注的涉及民生领域或其自身利益的问题,在不违反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努力服务人民群众,尽量满足群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同时耐心、细致地做好政府信息、政策法规的解读和解答工作,避免不必要的误解和冲突。

  2.向已建成部门网站的兄弟单位学习经验,争取加快部门网站建设步伐。同时,继续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福州”门户网站群栏目维护分工表的通知》(榕政办[2014]159号)针对负责维护的栏目,做到内容丰富、更新及时、宣传到位、解读细致,不断扩宽信息公开渠道和覆盖面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除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专栏中公开公文外,2014年,我局在群栏目“财政预决算报告”、“证件办理”、“统计工作”、“政策解读”等专栏共公开38条信息。

  (二)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4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33

255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33

255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9

39

 其中:1.当面申请数

4

14

    2.网上申请数

5

22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3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9

39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3

14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16

    4.其他类型答复数

6

9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福州市财政局

2015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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