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财政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1-11 16:34 | 来源:财政局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督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2015]214号)要求,由市财政局办公室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内容组成。本报告所列2015年度数据的统计期限为:自201511日起至201512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至福州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uzhou.gov.cn)下载。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市财政局办公室(电话:0591-87116772,传真:0591-83335312,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4号楼11层,邮编:350007)。

  一、概述

  (一)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15年,在上级部门、市政府办公厅及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榕政办[2015]94号)的要求,由办公室牵头,不断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流程,适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内工作考评范围,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奖惩办法。继续做好“公开之前必有保密审查”“主动公开信息按时送交”“公开情况定期报送”“年度报告按时公布”等各项基础工作,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保证专人负责本部门政府信息收集、公开、报送、统计等工作,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保证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开展。借助“中国福州”门户网站为信息公开渠道,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大。2015年无信息公开专项工作经费投入。

  (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

  财政预、决算公开方面。按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动实施公开透明预算制度的总体部署,我局及时通过“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公开市本级预、决算报告。同时,组织市直部门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要求各部门将经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表全部公开,公开内容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等,部门预算全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部门决算公开原则上参照预算公开的范围、体例和内容。经统计,照省级公开范围,市本级除涉密或暂不宜公开单位外,100个部门已对外公开本部门2015年预算,95个部门已对外公开2014年决算;所有县(市)区都已对外公开政府预决算。

  “三公”经费公开方面。组织市直部门及各县(市)区做好“三公”经费公开工作。按要求,市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汇总数已于“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对外公开。经统计,除涉密或暂不宜公开单位外,88个部门已对外公开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89个部门已对外公开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所有县(市)区都已公开“三公”经费预算汇总数。在部门决算中要求“三公”经费决算公开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

  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方面。2015年,依托福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开市级政府采购公告2206条,公开各县(市)区政府采购公告7508条,不断加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公开采购过程以及采购结果,细化公开中标成交结果,逐步建立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执行、结果全过程信息公开制度。同时,做好政府采购相关投诉处理结果的信息公开,自觉接受民众监督,保障采购人和广大供应商的知情权和合法利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5年主动公开信息27篇,自2003年以来累计公开信息282篇。

  (二)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5年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内容涉及财政预决算报告、政府采购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投诉处理公告、会计考试信息、财政工作动态等方方面面,全部信息均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公开,信息公开范围进一步扩大,有效回应社会关切、保障公众权益。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

  目前,我局主要通过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开设的信息公开专栏对外公开政府信息。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榕政办[2015]172号)精神,及时建立政策解读工作机制,要求本部门印发或联合印发的政策文件中属于主动公开的,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应及时进行政策解读。借助“中国福州”政府门户网站“政策解读”专栏,及时更新解读内容。2015年,同步发布中央、省级财政政策解读信息25篇。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

  2015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件(其中,申请人当面申4件、网上申请8件),2003年起累计受理51件。申请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征地补偿款项拨付情况、近几年财政预决算数据、2014年市级财政投入文化产业发展资金数额、2014年市本级公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等方面等。

  (二)办理情况

  对于12件信息公开申请,我局已在规定时限内答复完毕。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信息”1件,“同意公开”4件,“非本机关政府信息”6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1件。

  (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说明

  2015年,我局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保密法》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之前必有审查”的工作原则,对群众合理的信息需求,经我局保密审查小组审议后均予以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至2015年底,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至2015年底,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有待拓宽。目前,我局主要通过在“中国福州”门户网上设立专栏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限的公开渠道制约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受众范围,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信息公开的实际效果。

  2.依申请公开工作难度加大。近年来,广大民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呈逐年上升趋势,依申请公开工作难点集中体现在对土地征迁补偿等涉及民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量大幅增加,申请的政府信息在各部门间交叉程度越来越高。同时,群众对财政工作及部门职能的误解也给我局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带来一定困难。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强学习,深化机关干部对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难点的认识。特别是在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时,针对人民群众最关注的涉及民生领域或其自身利益的问题,在不违反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努力服务人民群众,尽量满足群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同时耐心、细致地做好政府信息、政策法规的解读和解答工作,避免不必要的误解和冲突。

  2.向已建成部门网站的兄弟单位学习经验,争取加快我局部门网站建设步伐。同时,继续按照《福州市“数字福州”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网站建设和信息公开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榕政办[2015]33号),针对负责维护的栏目,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范围,保证信息内容的及时性和完整性,更好地完成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除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专栏中公开公文外,2015年,我局在“部门动态”、“政策解读”、“财政资金信息”等栏目共公开53条信息。

  (二)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4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27

  282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27

  282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12

  51

     其中:1.当面申请数

  

  4

  18

        2.网上申请数

  

  8

  3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3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12

  51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4

  18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16

        4.其他类型答复数

  

  8

  17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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