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财政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1-12 09:34 | 来源:财政局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自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2016]237号)要求,由市财政局办公室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内容组成。本报告所列2016年度数据的统计期限为:自201611日起至201612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至福州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uzhou.gov.cn)下载。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市财政局办公室(电话:0591-87116680,传真:0591-83335312,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4号楼11层,邮编:350007)。

一、概述

(一)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16年,在上级部门、市政府办公厅及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榕政办[2016]104号)的要求,由办公室牵头,不断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流程,适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内工作考评范围,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奖惩办法。继续做好“公开之前必有保密审查”“主动公开信息按时送交”“公开情况定期报送”“年度报告按时公布”等各项基础工作,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保证专人负责本部门政府信息收集、公开、报送、统计等工作,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保证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开展。借助“中国福州”门户网站为信息公开渠道,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大。2016年无信息公开专项工作经费投入。

(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

财政预、决算公开方面。按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动实施公开透明预算制度的总体部署,我局及时通过“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公开市本级预、决算报告。同时,组织市直部门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要求各部门将经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表全部公开,公开内容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等,部门预算全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部门决算公开原则上参照预算公开的范围、体例和内容。经统计,照省级公开范围,市本级除涉密或暂不宜公开单位外,103个部门已对外公开本部门2016年预算,103个部门已对外公开2015年决算;所有县(市)区都已对外公开政府预决算。

“三公”经费公开方面。组织市直部门及各县(市)区做好“三公”经费公开工作。按要求,市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汇总数已于“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对外公开。经统计,除涉密或暂不宜公开单位外,103个部门已对外公开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103个部门已对外公开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所有县(市)区都已公开“三公”经费预算汇总数。在部门决算中要求“三公”经费决算公开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

民生支出公开方面。组织市直部门及各县(市)区做好民生支出的公开,特别是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信息的公开。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方面。按照中央、省、市各级关于PPP工作的有关要求,依托PPP综合信息平台,建立PPP项目库,及时、准确向社会发布PPP项目招商信息和进展情况,做好PPP项目全生命周期信息公开工作。

小微企业、促进就业创业、兼并重组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公开方面。根据各行业经济运行情况,适当下调行业税负预警值, 并借助“中国福州”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收费目录清单管理方面。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公开制度的通知》(财税[2014]56号)精神,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公开已形成为常态化公示制度。目前,我市对国家和省、市制度出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以及执行时限,已通过市物价局门户网站和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各界咨询和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6年主动公开信息27篇,自2003年以来累计公开信息309篇。

(二)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6年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内容涉及财政预决算报告、政府采购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投诉处理公告、会计考试信息、财政工作动态等方面,全部信息均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公开,信息公开范围进一步扩大,有效回应社会关切、保障公众权益。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

目前,我局主要通过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开设的信息公开专栏对外公开政府信息。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榕政办[2015]172号)精神,及时建立政策解读工作机制,要求本部门印发或联合印发的政策文件中属于主动公开的,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应及时进行政策解读。2016年,我局借助“中国福州”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政策解读2:《对<福州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实施意见>的解读》、《关于<福州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2016年,我局借助福州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系统,及时受理办结群众诉求197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有效提升政府公信力。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

2016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件(其中,申请人网上申请12件、当面申请1件、信函申请7件),自2003年起累计受理71件。申请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征地补偿款项拨付情况、2014-2015年财政预决算数据、福州市对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等。

(二)办理情况

对于20件信息公开申请,我局已在规定时限内答复完毕。其中,“同意公开”6件,“部分公开”2,“不予公开”1件,“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等”11件。

(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说明

“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2015年福州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及综合财力统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保密法》的有关规定,该申请信息属于行政机关在日常工作中制作或获取的内部管理信息,不属于《条例》所指应公开的政府信息,故不予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至2016年底,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3件。

申请人叶钟因对晋安区财政局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告知书》(2015年第1号)行政行为不服,于2016525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案号:榕财法[2016]22号),经审查,本机关决定维持晋安区财政局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告知书》(2015年第1号)。

申请人叶大文因对晋安区财政局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告知书》(2015年第2号)行政行为不服,于2016525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案号:榕财法[2016]21号),经审查,本机关决定维持晋安区财政局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告知书》(2015年第2号)。

申请人叶美英因对晋安区财政局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告知书》(2015年第3号)行政行为不服,于2016525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案号:榕财法[2016]23号),经审查,本机关决定维持晋安区财政局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告知书》(2015年第3号)。

截至20161231日,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3件,被提起行政诉讼0,接受行政申诉、举报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有待完善。随着互联网技术迅猛发展和传播方式的深刻变革,社会公众对于政府工作知情、参与和监督意识不断增强,对各级行政机关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正确引导舆情提出了更高要求。

二是依申请公开工作难度加大。近年来,广大民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呈逐年上升趋势,依申请公开工作难点集中体现在对土地征迁补偿等涉及民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量大幅增加,申请的政府信息在各部门间交叉程度越来越高。同时,群众对财政工作及部门职能的误解也给我局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带来一定困难。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深化机关干部对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难点的认识。特别是在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时,针对人民群众最关注的涉及民生领域或其自身利益的问题,在不违反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努力服务人民群众,尽量满足群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同时耐心、细致地做好政府信息、政策法规的解读和解答工作,避免不必要的误解和冲突。

2.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拓宽信息公开范围。继续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2016年度政府网站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办[2016]200号)要求,针对负责维护的栏目,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范围,保证信息内容的及时性和完整性,更好地完成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除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专栏中公开公文外,2016年,我局在“阳光政务”、“财政资金”、“重大建设项目”等栏目共公开96条信息。

(二)附表

指标名称

单位

2016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27

309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27

309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20

71

    其中:1.当面申请数

1

19

          2.网上申请数

12

42

          3.信函、传真申请数

7

1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20

71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6

24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2

2

          3.不予公开答复数

1

17

          4.其他类型答复数

11

28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3

3

行政诉讼数

0

0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