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上级部门、市政府办公厅及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我局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办法》规定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要求,以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信息公开渠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主要工作如下:
(一)主动公开
1.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19年我局于福州市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6篇,自2003年以来累计公开信息585篇。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内容涉及财政预决算报告、政府集中采购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人事任免、行政法规规章及政策性文件等方面,全部信息均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公开,有效回应社会关切、保障公众权益。
2.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覆盖面。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扩大信息公开范围。2019年,我局于福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策法规、专项资金、政府债务、政府采购、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等各类信息共计314篇,确保了政府信息的公开透明。
(二)依申请公开
1.受理申请的基本情况。2019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件(其中,申请人网上申请8件、信函申请5件),自2003年起累计受理106件。申请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征地补偿款项拨付情况、土地出让价款等交纳国库金额、车辆购置税转移支付的金额及用途、罚没收入缴入市财政国库金额、2018年福州各高校拨款情况、2007-2017年历年学前教育经费支出金额等。
2.申请办理情况。对于13件信息公开申请,我局已在规定时限内答复完毕。其中,“同意公开”5件,“同意部分公开”3件,“因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而无法提供”3件,“不予公开”1件。其中,“不予公开”政府信息为“2018年福州各高校拨款情况”。因相关决算未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故暂不予公开,现相关信息已随同各高校部门决算在福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
1.完善政府网站反馈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2019年至今及时反馈12345便民服务平台诉求件362件,有效加强对经济社会热点、办事创业堵点痛点的舆情监测、研判与回应。同时,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问卷调查和意见征集,针对社会救济、决算公开、国家赔偿等问题进行了4次问卷调查;针对补助资金的使用、财政资金精准扶贫、公交补助政策等问题进行了4次额民意征集,为制定措施和改善服务提供了可靠依据。
2.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我局高度重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2019年,我局承办市人大建议107件、市政协提案48件,已全部按要求答复。其中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均通过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平台进行公开答复。
3.细化财政信息公开。一是全面完成预决算公开工作。于福州市政府门户网站财政预算决算专栏公开2019年市本级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2018年市本级政府决算和部门决算。同时,组织市本级各部门完成预决算公开工作,经统计,除涉密部门外,市直部门均已公开2019年部门预算及2018年部门决算,实现市级预算单位预决算公开全覆盖。二是随部门预决算公开专项资金实施主体、预算安排、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发展性项目绩效目标及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发展性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三是推进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发布《2018年福州市本机新增债务存续期情况公开表》《2019年政府债务限额情况》等,及时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使用安排及还本付息等信息。四是于福州市政府采购网及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全量公示2019年新增政府采购领域行政处罚信息48条。
4.加强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于门户网站及时发布《2018年市级省内山海协作资金情况公示》《2018年市级全面消除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村资金情况公示》《关于保障村(社区)主干及两委成员报酬待遇资金情况公示》《2018年市级援助定西资金情况公示》《2018年市级农口救灾资金》以及《2018年福州市本级新增债券存续期情况公开表》等扶贫资金信息。
5.加强政策解读。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解读人”职责,贯彻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报审、同步公布的“三同步”工作要求。围绕2019年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任务、重大举措,围绕市委市政府重要部署,在政府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福州市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关于2019年预算报告政策解读(名词解释)》《清除限制减轻负担 福州市财政局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等政策解读文章。
6.推进重大决策信息预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提升政务公开主动性与时效性。主动预公开《2019年省提前下达市本级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分配方案(草案)》《市本级第二批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分配方案(草案)》《福州市会计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实施细则(试行)》等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及时转发中央有关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信息,确保了重要决策部署信息公开透明。
(四)平台建设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局领导分管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推动全市财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定期召开信息公开工作部署会议,传达国家、省、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局机关各处室、下属单位落实好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信息公开月督查,切实提升信息公开整体水平。
2.健全工作机制。严格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要求,细化任务分工,明确职责要求。继续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流程,将“公开之前必有保密审查”“主动公开信息按时送交”“公开情况定期报送”“年度报告按时公布”等各项基础工作纳入“日常一线干部考察”等局内工作考评范围。
3.加强队伍建设。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局机关各处室及下属单位配合推进。安排1名兼职人员负责我局政府信息收集、公开、报送、统计等工作。聘请1名法律顾问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法律知识培训,提供信息公开相关法律咨询服务,保证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开展。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局机关办公经费统筹,无专项工作经费投入。
(五)监督保障
1.加强《条例》宣传培训。邀请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举办2019年度法律知识培训,解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通过“福州财政”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不断优化提升政府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专业水平。
2.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严格依照《条例》及《保密法》要求,进一步完善《福州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及《福州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宣传制度》,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依法审查。提前研判公开信息的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及公开方式,确保信息准确、表述到位,有效避免了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2019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 |
0 |
12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2019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5 |
0 |
48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2019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5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6 |
210655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7 |
2 |
3 |
0 |
1 |
0 |
1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2 |
3 |
0 |
0 |
0 |
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 |
0 |
0 |
0 |
1 |
0 |
4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7 |
2 |
3 |
0 |
1 |
0 |
1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新渠道、新模式的运用不够广泛,仍然以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宣传主阵地,受众数量有限,未能完全满足互联网时代社会公众对于政府工作知情、参与和监督需求。二是公民信息申请数量较多,诉求类型多元,很多信息存在部门职能交叉的情况,加大了依申请公开工作难度。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进一步丰富公开模式。在做好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借助媒体在线访谈、电视专题片、政策现场宣传活动、报刊专题报道等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探索灵活、高效、生动、多元的信息宣传方式。
2.加强服务意识,提升公开水平。组织机关干部参与全市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提升对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难点的认识。聚焦人民群众最关注的涉及民生领域或其自身利益的问题,在不违反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努力满足群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同时耐心、细致地做好政府信息、政策法规的解读和解答工作,避免不必要的误解和冲突。
3.健全公开机制,拓宽公开范围。进一步完善《福州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继续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要求,针对我局负责维护的栏目,主动拓宽信息公开的范围,保证信息内容的及时性和完整性,更好地完成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拓宽。2019年我局在做好福州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保障工作的同时,综合运用“信用福州”网站、“福州财政”微信公众号、报纸等多种渠道,对政府信息、重要政策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全年于“信用福州”报送联合奖惩典型案例等信息111条;通过《福州日报》、微信公众号宣传政府采购典型失信违法等案例,解读我市政府采购、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会计管理等领域的信用联合奖惩制度。
2.政府信息公开模式创新。进一步丰富公开形式,借助图表、图像、案例分析、宣传活动等多种形式对政策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例如在“福州财政”微信公众号,发布《细数减税降费大“红包”》《今天起,降增值税如何释放万亿利好?一张图读懂》等图文政策解读宣传;通过福州广播电视台全媒体,在线直播解读《预算法》及惠民资金政策;开展“财政法规政策进企业”等活动,赴长乐区滨海新城东南大数据产业园就财政部门减税降费政策、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政策、数字经济财政支持政策等内容作了生动详实的解读。
3.探索福州市惠民资金网扶贫资金公开新模式。将尽可能多的扶贫惠民资金纳入公开范围,拓展村财村务项目公开功能,实现村财村务全公开。目前已公开全市173个乡镇(街道)2702村(居)的157亿元项目资金及支出情况,网站点击量超3320万人次。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