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市财政局办公室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组成。本报告所列2020年度数据的统计期限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至福州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uzhou.gov.cn)下载。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市财政局办公室(电话:0591-87116680,传真:0591-83335312,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4号楼11层,邮编:350007)。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指导下,福州市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办法》规定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以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信息公开渠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主要工作如下:
(一)主动公开
1.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20年我局于福州市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0篇,自2003年以来累计公开信息645篇。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内容涉及财政预决算报告、政府集中采购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人事任免、行政法规规章及政策性文件等方面,全部信息均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公开,有效回应社会关切、保障公众权益。
2.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覆盖面。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扩大信息公开范围。2020年,我局于福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策解读、财政资金、双随机一公开、政府采购、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等各类信息共计222篇,确保了政府信息的公开透明。
(二)依申请公开
1.受理申请的基本情况。2020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6件(其中,申请人网上申请13件、信函申请3件),自2003年起累计受理122件。申请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拆迁安置款发放情况、疫情防控集中采购物资目录、下达卫生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情况、流浪犬收容专项拨款情况、2014-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数据、福州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等。
2.申请办理情况。对于16件信息公开申请,我局已在规定时限内答复完毕。其中,“同意公开”7件,“属于已主动公开”1件,“因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而无法提供”8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1.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根据《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闽政办[2018]76号)及福州市财政局“三定”规定,依法公布福州市财政局权责事项共73项,其中:行政许可2项、行政处罚35项、行政监督检查7项、公共服务事项2项、其他权责事项27项。
2.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一是全面完成预决算公开工作。于福州市政府门户网站财政预算决算专栏公开2020年市本级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2019年市本级政府决算和部门决算。同时,组织市本级各部门完成预决算公开工作,经统计,除涉密部门外,市直部门均已公开2020年部门预算及2019年部门决算,实现市级预算单位预决算公开全覆盖。二是公开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全量公示2020年新增政府采购领域行政处罚信息44条。三是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2020年共办理省市人大代表建议71件、市政协提案42件,办复率100%,满意率100%。其中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均通过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平台进行公开答复。
3.加强政务信息管理。根据“放管服”改革要求,2020年我局对 2011 年以来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清理结果失效规范性文件 3 件,及时公布于市政府门户网站。
4.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市财政局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解读人”职责,贯彻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报审、同步公布的“三同步”工作要求。2020年,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会计管理与服务,市财政局通过福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及“福州财政”公众号,针对《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会计服务工作的通知》(榕财会[2020]1号),发布政策解读文章《福州市疫情防控期间会计管理服务工作十问》。
5.不断优化政务服务。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2020年至今及时反馈12345便民服务平台诉求件285件,有效加强对经济社会热点、办事创业堵点痛点的舆情监测、研判与回应。同时,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问卷调查和意见征集,针对政府财政决算公开、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福州分网运行情况、福州市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满意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建议等问题进行了4次问卷调查、民意征集,为制定措施和改善服务提供了可靠依据。
(四)平台建设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局领导分管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推动全市财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定期召开信息公开工作部署会议,传达国家、省、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局机关各处室、下属单位落实好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信息公开月督查,切实提升信息公开整体水平。
2.健全工作机制。2020年市财政局出台《福州市财政局新媒体平台管理办法》,从管理制度、信息发布、信息安全、归档管理等角度对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管理进行规范。严格按照《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2020]17号)要求,细化任务分工,明确职责要求,定期督查落实情况。
3.加强队伍建设。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局机关各处室及下属单位配合推进。安排1名兼职人员负责我局政府信息收集、公开、报送、统计等工作。聘请1名法律顾问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法律知识培训,提供信息公开相关法律咨询服务,保证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开展。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局机关办公经费统筹,无专项工作经费投入。
(五)监督保障
1.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严格依照《条例》及《保密法》要求,进一步完善《福州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及《福州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宣传制度》,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依法审查。提前研判公开信息的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及公开方式,确保信息准确、表述到位,有效避免了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
2.继续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流程。将“公开之前必有保密审查”“主动公开信息按时送交”“公开情况定期报送”“年度报告按时公布”等各项基础工作纳入“日常一线干部考察”等局内工作考评范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 |
0 |
3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 |
0 |
47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5 |
0 |
43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5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0 |
1055975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4 |
1 |
1 |
0 |
0 |
0 |
1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7 |
1 |
0 |
0 |
0 |
0 |
8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7 |
0 |
1 |
0 |
0 |
0 |
8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4 |
1 |
1 |
0 |
0 |
0 |
1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对微信公众号等政府信息公开新渠道运用不够广泛,日常信息发布仍然以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宣传主阵地,不便于公众查阅使用。二是公民信息申请数量增多,诉求类型多元,很多信息存在部门职能交叉的情况,加大了依申请公开工作难度。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增加“福州财政”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宣传。增加公众号信息发布量的同时,借助媒体在线访谈、电视专题片、政策现场宣传活动、报刊专题报道等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探索全方位信息宣传方式。
2.积极回应群主信息公开需求。聚焦人民群众最关注的涉及民生领域或其自身利益的问题,在不违反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努力满足群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同时耐心、细致地做好政府信息、政策法规的解读和解答工作。
3.健全公开机制,拓宽公开范围。进一步完善《福州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针对我局负责维护的栏目,主动拓宽信息公开的范围,保证信息内容的及时性和完整性,更好地完成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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