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主站保障 > 通知公告
?
我局于2021年11月30日受理了福州安铁会计师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提出的执业许可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的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一、申请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福州安铁会计师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二、组织形式:普通合伙。
三、首席合伙人(或者主任会计师)姓名:李堂。
四、各合伙人/股东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姓名 |
注册会计师编号 |
国籍 |
是否为移居境外人员 |
前3年内是否因执业行为受过行政处罚 |
前3年内是否因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而被作出不予受理、不予批准或撤销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决定 |
从业经历 |
是否办理完从原所转出手续 |
若为原所合伙人或者股东,是否办理完退伙或者股权转让手续 |
|
累计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时间 |
最近一次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后连续执业时间 |
||||||||
李堂 |
130400022236 |
中国(内地) |
否 |
否 |
否 |
7.6 |
7.6 |
是 |
是 |
唐光永 |
510902112102 |
中国(内地) |
否 |
否 |
否 |
18.1 |
18.1 |
是 |
是 |
如果发现上述公示内容有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欢迎向我局举报。
举报联系方式:来电举报
电话:0591-87116592
通信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3号楼1105室。
网址:http://acc.mof.gov.cn
发文单位:福州市财政局
发文日期: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