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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州安铁会计师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申请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2-01 来源:福州市财政局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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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局于2021年11月30日受理了福州安铁会计师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提出的执业许可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的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一、申请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福州安铁会计师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二、组织形式:普通合伙。

  三、首席合伙人(或者主任会计师)姓名:李堂。

  四、各合伙人/股东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姓名

  注册会计师编号

  国籍

  是否为移居境外人员

  3年内是否因执业行为受过行政处罚

  3年内是否因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而被作出不予受理、不予批准或撤销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决定

  从业经历

  是否办理完从原所转出手续

  若为原所合伙人或者股东,是否办理完退伙或者股权转让手续

  累计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时间

  最近一次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后连续执业时间

  李堂

  130400022236

  中国(内地)

  

  

  

  7.6

  7.6

  

  

  唐光永

  510902112102

  中国(内地)

  

  

  

  18.1

  18.1

  

  

  如果发现上述公示内容有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欢迎向我局举报。

  举报联系方式:来电举报

  电话:0591-87116592

  通信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3号楼1105室。

  网址:http://acc.mof.gov.cn

               发文单位:福州市财政局   

             发文日期:2021年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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