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8 10:30 | 来源: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

(二〇二一年一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本社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内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至202012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www.fuzhou.gov.cn)公布,并报送福州市档案馆,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福州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五号楼11层;邮编:350007;电话:0591-83354354;传真:0591-83352821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要亮点和成效

福州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主线,以深入开展政务信息公开为基础,围绕当前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公众关切的热点问题,结合联合社实际,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解读回应,强化制度建设,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参与和监督的权利。

福州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主动公开多项机关政府信息,包含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情况、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工作动态、人事任免、业务工作、年度收支预决算及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等多个方面2020年联合社主动公开信息6条,其中:人事任免6条。联合社职能和服务范围有特殊性,面对的是市属集体企业及其职工,联合社对系统集体企业舆情做到及时收集、研读、回应,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精准权威信息,加强政策指引。

(二)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2020年在联合社政务公开工作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持续推进各项工作进展联合社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设在联合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和监督工作。此外,我社严格按照各项规定做好依申请公开的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制度建设,做好政务信息公开统计工作,并加强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保证信息公开工作合法合规。

联合社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全面深化政务公开,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及时在政府信息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便于第三方机构和个人对信息进行分析和应用。我社对今年新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文),做到及时移交,报送档案馆数与网上发布数相一致,便于公众查阅;在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方面,密切关注省、市重要工作部署和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务舆情;对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及时准确地宣传联合社的各项工作。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情况

2020年我社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联合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做好信息的收集汇总、分类整理和上网上报工作,确保政府信息的及时更新。定期检查已经公开的信息内容,做到发布的各类信息准确无误。联合社党委书记、主任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专门配备了1名工作人员兼职开展我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理顺工作关系,减少职能交叉,较好地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对我社拟公开的政务信息,实行由拟文部门初审、办公室审查、联合社领导逐级把关的保密审核机制。通过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做到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公开,从源头上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和保密根据需要及时投入相关经费,充分利用福州市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及时进行公开,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时效性。

(四)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准确、及时公开属于职权范围内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确保我社有关信息及时上网公开,在最短的时间内让社会公众知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2020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2020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2020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由于福州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服务的主要是市属集体企业及其职工,网上主动公开的信息量不多,内容也有待进一步完善,广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与公众的互动性不高。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福州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会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强化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的功能,加强与公众的互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度暂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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