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4-01-06 09:59 | 来源: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41月)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2013252号)的要求编制完成。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311日至20131231日。本报告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www.fuzhou.gov.cn)公布,并报送福州市档案馆,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路92号,邮编:350001,电话:0591-83312343)

一、概述

201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按照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局办公室的领导主管本局信息公开工作,局办公室为信息公开主管处室和日常工作机构,并指定两名工作人员(均为兼职)负责具体事务,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二)财政性资金及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情况

局财务处、办公室、监察室等相关部门互相配合,严格按照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做好财政性资金公开工作,将财政划拨的经费落到实处。市政府采购中心注重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制度,及时规范发布政府采购信息,主动公开有关政府采购招标公告及更改事项、邀标资格预审公告、评标结果、中标公告等招投标信息,完善电子化招投标平台实现政府采购操作流程与监管全程自动化,确保政府采购过程公开透明。积极推动公务车辆管理、公共机构节能等涉及面较广信息的主动公开,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着力提高办公资源配置公信力。

(三)重大公共政策决策过程、政策解读及执行公开情况

我局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各种渠道,注意收集社会各方对机关事务工作的意见与建议,为推进决策实施和完善决策提供依据。根据《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精神,加大对公务用车、公共机构节能、政府采购等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信息公开力度,确保上级部署贯彻落实到位。

(四)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方面,目前是依托“中国福州”政府门户网站及WCM内容协作平台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2013年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7600人次。市政府采购公开信息方面,主要依托福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在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方面,依托局档案室,作为发布和查阅相关信息的场所。

(五)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按照《条例》要求,突出工作重点,组织人员及时更新、完善《指南》和《目录》。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工作报送、统计、考核、年度报告等工作制度,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严格执行《福州市机关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通过健全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职责,使各项工作程序化、规范化。积极选送具体经办人员参加市数字办举办的培训班学习,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我局201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条。2003年至2012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有7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机构职能类(人事任免)、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以及环保能源类。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目前我局依托“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市档案馆等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两大平台。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2013年受理申请的数量为1件。2011年至2012年受理申请数量为4件,2011年以前则没有收过依申请公开件,主要受理方式为网络,涉及的主要内容为本单位2012年“三公”经费情况。

(二)对1件依申请公开件已作为“其他答复”,按有关要求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暂不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尚未受理相关事宜。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工作力量不足。目前我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偏少并且还是兼职人员。

二是主动公开意识还有待提高。现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距离。

三是考核和监督评议等配套工作制度有待健全。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水平。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工作,全面增强本局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责任感。积极选派工作人员参加专题培训,提高经办人员业务水平。

2、优化公开渠道,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继续整合网站资源,方便公众查询、检索。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切实做到公开及时、有效、便民。

3、夯实工作基础,完善长效机制。从工作实际出发,完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科学规范政府信息分类。健全信息公开工作监督评议等相关配套制度,完善考核评估办法,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2013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5

80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5

80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1

5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1

5

   3、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1

5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1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1

4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数

1

1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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