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4-11-26 15:08 | 来源:机关事务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政府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全面推进我市招标采购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以《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依据,积极公开政府采购信息,扎实做好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

一、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1、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按照《福州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后规定时限内主动予以公开。对于新获取和制作的政府信息,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均做到依法、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

2、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依托“中国福州”政府门户网站及WCM内容协作平台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市政府采购公开信息主要依托福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积极与市档案馆联系,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工作,按照要求清理可移交的各类档案,及时移交市档案局。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在政府网站公开的同时,均送交市档案馆,供公众查阅。

3、强化重大政策信息解读。对本局出台的重大决策部署、重点领域改革及实施情况等文件加大公开力度。对涉及面广或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政策措施,事前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征求并吸收相关部门和群众的意见,并在第一时间对相关政策进行公开。在公开的同时,积极做好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扩大政策的覆盖范围,提高公众对机关事务管理政策的知晓度。

4、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国办《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进一步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积极探索开辟政务微博微信等信息公开平台的办法,充分发挥新兴媒体作用,有效地促进了权威准确的机关事务工作信息在网络领域和公共信息传播体系中广泛传播。

5、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按照《条例》要求,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工作报送、统计、考核、年度报告等工作制度,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严格执行《福州市机关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通过健全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职责,使各项工作程序化、规范化。

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情况

我局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及时准确,内外并重,方便群众,有利监督”的原则,完善公开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载体,做到了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公开政府采购信息,方便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采购信息,切实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达到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的要求,取得了一定的工作实效。2014年以来,我局累计在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主动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1176条,政府采购动态信息121条,政府采购办事指南信息2条。在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单位微博上发布我市政府采购的相关信息442条。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我局高度重视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加大政府采购决策、执行、结果等主要运行环节的公开,确保政府采购在阳光下运行。多次对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部署并指定专人负责发布、更新政府采购相关信息,维护电子化招投标系统平台网站,确保我市政府采购信息及时公开、准确发布。

2、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政务公开。坚持把加强制度建设,作为规范行政行为,增强工作透明度的重要内容来抓。市政府采购中心能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工作程序,细化处室规章,建立了一套职责明晰、分工明确的内部制度体系。工作中坚持严格信息发布流程,杜绝虚假信息和不完整信息的发布,确保网上发布信息内容完整、格式规范、归类准确,便于公众查询和阅读,实现了政府采购项目运作的透明性与公正性。

3、创新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严格按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市政府采购中心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实际对既有公开方式及内容进行了规范:一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福州市政府采购网”和“中国福州-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网站对福州市各市级单位采购项目的预公告、招标公告、更正通知、结果公告等内容进行公示。二是通过福州市政府采购网及时通报我中心的各项业务情况,公开政府采购政策法规,采购目录信息,采购办事流程信息,提供相关资料的下载服务。三是在福州政务微博群中开通了“市政府采购中心”单位子微博,及时发布我市政府采购的相关信息。

三、推进其它相关领域公开情况

1、继续推进财务管理信息公开。根据国办《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做到所有行政费用全部纳入预算,夯实预算公开基础。严格按照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做好财政性资金使用公开工作,将财政划拨的经费落到实处。按照市政府和市财政局统一安排,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逐步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今年以来已将2013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和2014年部门预算在中国福州-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监督。

2、继续开展机关事务相关领域信息公开。根据《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精神,依托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积极收集社会各方对机关事务工作的意见与建议,为推进决策实施和完善决策提供依据。加大对公务用车、公共机构节能、办公用房管理等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信息公开力度,使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更加透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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