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1-10 15:05 | 来源:机关事务管理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榕政办〔2018125,以下简称《任务分解表》)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总结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发〔201819,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编制完成。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811日至20181231日。本报告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www.fuzhou.gov.cn)发布,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路92号,邮编:350001,电话:0591-83312343)

一、概述

2018年,我局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和市信息公开办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条例》《办法》和《任务分解表》,认真落实《通知》要求,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各项措施,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定动作,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为社会公众获取、利用机关事务管理有关的政府信息提供了较好地服务,更好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本年度在“中国福州”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信息12条,其中,涉及本局业务类信息包括:人事任免2条,工作信息6,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4。历年累计上传主动公开信息117条。在本单位政务公开栏上公开政务信息16条,全年定期按照市政府办公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落实报送季度报表、年度报告、政务公开要点落实情况等信息公开工作。

(二)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亮点和成效

1.深化公共机构节能领域信息公开。按照《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和《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精神要求,把“上级要求的、群众关心的、社会关注的”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今年重点公开“2018年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安排”“全市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名单”“ 2018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等涉及公共机构节能领域信息6条,将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结合。

2.积极公开财政性资金信息。本着“公共、阳光”财政理念,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水平,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按照市政府和市财政局的统一安排,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上公开了财政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一步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明化“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深化专项资金及行政经费等支出和执行情况的信息公开工作。

3.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关切。调整局新闻发言人,健全应急报道和舆论引导机制,加强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针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问题,充分调研,提出合理意见,按时、高质量答复人大建议2件。落实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和意见,在规定时限内反馈12345诉求件57件,积极回应社会公众关切问题,力求群众满意。

4.加强依申请公开审查和答复。坚持以“答复及时,内容完整,格式规范”为标准,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对于依申请公开件中存在情况复杂问题提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就申请内容是否应当公开和如何公开、公开后可能带来的影响等进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处理意见,确保答复依法合规、严谨规范、慎重稳妥。

(三)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明确职责,制定全年目标任务。制定《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制度,明确公开内容和形式,明确责任处(室)和责任人。多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要求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提升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积极协调配合,及时上报公开内容,确保全年任务完成。

2.规范透明,扎实推进政务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认真完成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外,及时答复群众提出的问题,今年主动公开《关于公布全市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名单的通知》等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信息10条。通过局政务公开栏对领导干部差旅费、机关工作接待费、大宗物品采购情况、车辆运行费用、通信费、机关干部考勤情况等项目按季度全面公开,提升局务工作透明度。

3.强化监督,增强政务公开实效。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监督机制,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绩效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一是严格内部监督。建立政务公开审查程序,对公开的政务信息由审议小组审核,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予以公开,确保公开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保证公开内容全面、真实。二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在局机关门口设置监督举报信箱,公布政务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实现以公开促效率、以公开促廉政。

    (四)组织机构和制度建设等情况

1.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承办处室具体实施的工作格局。根据实际情况和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和具体经办人,保证工作不缺位、不错位,办公室为信息公开主管处室和日常工作机构,指定两名工作人员负责具体信息公开事务,理顺工作职能,减少重复作业,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效率,着力做到信息依法、全面、准确公开。

2.强化制度保障。严格执行《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审核把关,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落实到位。要求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细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凡属于职权范围内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都要准确及时公开。

(五)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我局依托“中国福州”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及TRS WCM协作平台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2018年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达3785人次。在“中国福州”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主动公开信息均按照要求同时移送电子版和纸质版至市档案局存档,供公众查阅。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等新闻媒体的作用,整合各类信息发布资源,2018年度发布信息和交流文章48篇,增强公众对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了解,满足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8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条,2003年至2017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5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7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机构职能、工作信息、人事任免、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目前我局依托“中国福州”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市档案馆等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两大平台。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今年我局公开信息中无需政策解读相关内容。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2018年度我局通过12345便民服务平台办理了57件社会关切的诉求件,均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受理方式,申请事项。2018年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2011年至2017年受理申请数量为9件,2011年以前未受理过依申请公开件,历年累计数10件。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2018年度已答复1件,属于“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1件。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及不予公开原因。2018年度无“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尚未受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事宜,历年累计数量0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有一定距离。二是工作力量稍显不足。目前我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偏少且还是兼职人员,主动公开信息的宣传不够到位,信息公开的数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主动公开信息的宣传力度,提升全局干部职工主动公开意识。增强各处室定期报送应予以主动公开文件的意识,扩大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提升主动公开信息数量、质量。二是加强工作人员信息公开工作业务素质的培养。定期组织人员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和政务公开培训,增强业务素质、专业素养,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在年度绩效管理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比重,加强各处室报送信息和具体经办人员公开信息之间的衔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监督评议等配套制度建设。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暂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单位

2018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2

117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2

117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1

1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络申请数

1

1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1

1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4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1

6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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