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要求编制完成。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www.fuzhou.gov.cn)发布,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路92号,邮编:350001,电话:0591-83312343)。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和市信息公开办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新修订《条例》,认真落实《通知》要求,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各项措施,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定动作,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
(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本年度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0件,主动公开其他行政管理服务事项3条;主动公开政府集中采购12次,总额257908元。全年定期按照市政府办公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落实报送季度报表、年度报告、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等信息公开工作。逐步提升关于机关事务管理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社会公众获取、利用机关事务管理有关的政府信息提供了较好的服务,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落实情况
1.强化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局党组多次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重要议事日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担任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针对政务公开工作作出具体研究部署,狠抓工作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具体实施各项任务工作,形成了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具体实施,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将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严格落实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严格落实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2020年部门预算经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我局及时于2020年2月3日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政务公开财政预决算专栏上公开部门财政预算信息,主动公开了市机关局主要职责、单位基本情况、部门主要工作任务、2020年度预算收支总体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和其他重要事项说明。2019年度部门决算审核通过后,于2020年9月25日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政务公开财政预决算专栏上主动公开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和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等财政决算信息,严格依规落实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
3.推进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2020年受理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各1件。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346号建议中人大代表提出开展素食文化教育暨建立“素食日”,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2095号建议中政协委员提出深入推进城市垃圾分类工作的建议,市直机关后勤服务处、市直机关东部办公区管理中心、局节能处及时承接办理,多次联系代表、委员进行沟通和解释说明,办理结果得到代表和委员的认可,答复满意率达100%,及时公开了答复全文和办理结果,切实保障了社会公众知情权。
4.深化机关事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把“上级要求的、群众关心的、社会关注的”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围绕公务用车管理、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工作、公共机构节能宣传等机关事务管理重点领域工作,主动公开了《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发至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公布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权责清单的通知》《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和《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2020年“市直机关服务基层年”活动的函》等政府信息,让社会公众对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有更直观深入的了解,逐步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
5.积极回应社会公众关切。围绕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和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政务公开要求,及时公布重要信息,不断提升信息发布的深度和广度,做好新闻解读和政策宣传。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信息及时进行公开,今年办理12345诉求件101件,办结率达100%,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于群众来信来访,均做到热情接待、倾听诉求,妥善处理,认真及时给予答复。
6.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平台作用。我局目前依托“中国福州”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对外公开政务信息,暂无“两微一端”平台。通过编辑发布《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定期动态更新,及时上网发布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10条,定期审核主动公开文件内容,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更好的服务,不断推进、指导、监督全局的政务公开工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度在“中国福州”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条,2003年至2019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6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6条。今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工作信息、人事任免、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目前我局依托“中国福州”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市档案馆等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两大平台。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0年并无受理依申请公开件,2011年至2019年受理申请数量为10件,2011年以前未受理过依申请公开件,历年累计数10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我局未受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相关事宜,历年累计数量0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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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2020年项目数 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3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2020年项目数 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2020年项目数 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 数 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2 |
257908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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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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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各处室对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强弱不一,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内容广度和深度还不够。为此,我局下一步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与业务处室、有关单位的衔接与沟通,努力将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进行,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同时,加强传帮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定期开展培训,着力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养和政务公开工作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度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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