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以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2015〕214号)要求,由福州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http://www.fuzhou.gov.cn)公布,并报送福州市档案馆,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义,请联系福州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综合处,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3号楼10层,联系电话:88510870。
一、概述
今年以来,我办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法规制度,强化措施,统筹推进,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信息工作的基本制度,拓展公开领域,提高公开质量和实效,更好地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加强研究部署, 保障工作落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及时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落实,专人负责实施的组织体系,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法定职责和常态化工作来抓。二是细化目标任务。根据有关要求,我办研究制定了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和《福州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榕金综〔2015〕132号),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范围,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单、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进一步推进了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健全工作机制, 加强主动公开。一是规范公开程序。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和“谁制作谁公开”的总体要求,要求拟稿人要在发文拟稿环节选定公开属性,主动公开的,标注此件主动公开,并在文件签发后及时通过相关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公开发布。拟制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拟稿人按要求应当确定并标注密级和保密期限。建立办事公开档案,并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保管。对政府信息涉及办内多个处室的,相互协调达成一致意见后进行公开。二是突出重点领域。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对由我办承担的福州市融资担保公司设立(确认)和变更审核等行政审批事项,做好项目名称、办理依据、申报材料目录、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信息的公开,方便公众办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我办受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原则上均主动公开。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及时主动公开2015年度支出决算和2016年度预算。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公务接待的有关情况等信息均及时公开。加强本部门政府采购信息的公开,对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结果等信息均按规定在办务公开栏即时公开。
(三)严格依法合规,加强依申请公开。坚持以“答复及时,内容完整,格式规范”为标准,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受理、审查、补正、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对依申请公开中存在的情况复杂或者可能涉及安全稳定、国家秘密等问题,提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就申请内容是否应当公开和如何公开、公开后可能带来的影响等进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处理意见,确保答复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今年我办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5年市主动公开信息4条,已全部按市里要求在网上公开并报送市档案局。我办历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4条。
(二)主动公开主要类别情况
主动公开信息的类别主要有:机构设置1条,工作动态3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信息公开的形式主要有:(1)在“中国福州”门户网信息公开栏目里公开;(2)在福州市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公开;(3)从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获取我办相关政府公开信息;(4)在单位政务公开栏公开。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我办本年度没有涉及相关政策解读。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数量
2015年度我办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5件,受理方式均为“中国福州”政府网站,5件均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内容涉及将海西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模式送福建证监局鉴定涉嫌非法经营期货情况等内容。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情况
2015年,我办受理5件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均已内答复申请人。5件均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历年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5条。已在规定时限内通过电子邮件向申请人答复5件。5件申请均不予公开。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及不予公开原因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号)“行政机关在日常工作中制作或者获取的内部管理信息以及处于讨论、研究或者审查中的过程性信息,一般不属于《条例》所指应公开的政府信息”、《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暂行办法》第六条第五款“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信息,不予以公开”等相关规定,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我办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及减免金额,历年累计金额为0元。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至2015年底,我办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事件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过去一年,我办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存网上公开的信息还不够丰富,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等问题。
2016年我办将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研究,完善工作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抓手,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一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我办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和细则。二是抓重点促深化。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切合实际、稳步实施”的要求,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加大真公开的力度。三是利用多种手段拓宽公开渠道,及时公布信息,接受群众监督,不断提高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暂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指标名称 |
计量 单位 |
2015 年度 |
历年 累计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4 |
4 |
其中: 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4 |
4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5 |
5 |
其中: 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5 |
5 |
3.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5 |
5 |
其中: 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5 |
5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数、举报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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