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7 09:45 | 来源:自来水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办理告知单》(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司实际工作情况,现由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信息中心编制完成《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求报告的事项等内容,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http://www.fuzhou.gov.cn)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专栏公布。若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与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综管部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街104号,邮编:350001,电话:0591-87533793转1103,传真:0591-87536921,电子邮箱:fzwatergmo@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府办公厅、市大数委和我司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和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和落实《条例》、《办法》等文件的精神,自觉围绕中心、主动服务大局,持续关注、积极推动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发挥信息公开工作联系群众、服务社会、接受群众监督的重要桥梁作用,促进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今年,我司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健全机制,完善制度

为了建立和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强化和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我司成立了以公司总经理为组长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公开领导办公室,全面有序地开展我司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我司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信息发布制度,建立了《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化管理办法》、《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官方微信日常管理暂行办法》、《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官方微博日常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与之相配置的规章制度,对我司信息公开的范围、途径、职责分工和保障措施等作出明确的规定,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经常化、长期化、规范化。

(二)聚焦民生,优化营商

1.简化申请材料,缩减办事时限,压缩审批环节

1)用户用水申请材料由原12项,简化为只需提交“业务申请单、房屋或土地权属证明材料”2项。

2)获得用水审批时限从10个工作日缩减到7个工作日。

3)用水报装审批环节压缩至“申请与受理”、“审查与决定”两个环节。

2.拓宽服务渠道

启动互联网+智能客户平台等信息化建设,用户可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平台”申请新建及非新建住宅小区用水业务,做到全流程网办,一趟不用跑。不仅实现了“无纸化”报装申请,也实现了“在家申报,就能用上水”,真正实现用户申请“零跑腿”。同时,为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满足用户在移动生活端便捷缴费的需求,我司与光大银行的“云缴费”平台合作,用户只需点击微信“生活缴费”板块,可随时完成水费代扣或水费实时缴费,并及时获得缴费成功的通知,体验足不出户便可办理水费缴费的便捷服务。

3.提供便捷服务

1)协同服务。落实报装系统与《福州市工程建设管理审批系统》的对接工作,使报装流程透明公开,接受监管。由营管部负责项目前期的衔接,主动告知申请单位业务流程,及时做好技术指导意见,提早介入项目供水接驳方案制定工作,从而缩短项目规划建设周期。截止目前共完成184件前期管线综合平面图意见与技术指导意见,并于3个工作日内回复到平台。

2)专人对接。我司实行大客户经理责任制的专项服务,在新建住宅受理用水报装后,由大客户经理专人对接项目,为用户提供用水全过程技术服务及跟踪服务。同时做好用水报装引导、答疑、协调、提供技术支持、组织项目验收等工作,加强大客户经理与建设单位的沟通,通过手机微信,主动建立 “新建住宅小区项目建设单位服务群”,得到建设单位的肯定。

3)“三零”服务。为加快优化福州供水接入营商环境,在全市工程建设项目用水报装环节进一步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优化服务,打通制约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的“堵、痛、难点”,我司学习借鉴北京优化推进“获得用水”改革措施计划于2020年上半年参照北京水务相关业务,对由市政务服务平台确认推送的新建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及社会小型工业类项目,实现“零上门、零审批、零费用”服务,更好地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三)创新思维,拓展公开渠道

“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公司官方网站、水务在线新浪微博、福州水务微信公众号等对外媒体上公开发布企业动态、停水公告、水质公告、水压公告、询价公告、招聘公告、业务办理指南、缴费指南、网点分布等资讯。还通过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客户呼叫热线、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在线访谈等多渠道倾听老百姓关心事、烦心事,对老百姓反映的诉求积极地解决。由公司主要领导带队,多次参加了福州新闻广播《政风行风热线》节目直播及福州晚报《市政直通车》节目,向市民宣传用水知识,回应市民诉求;积极参加各级政府组织的“110”“119”等宣传日活动;利用“节水宣传周”、“世界水日”、“世界水周”开展供水开放日活动,引导市民参观水厂,加深了解供水生产;每季度清洗消毒住宅小区二供水箱,并在小区醒目位置张贴二供水质检测信息,来强化“最后一公里”水质的管理;公开聘任各行各业的社会监督员,定期召开座谈会,收集用户对供水服务的需求,还宣传了企业政策;经常性地组织党员、团员志愿者进入社区活动开展志愿服务,普及用水常识,加强与用户沟通,现场解决用水问题。

2020年共发布停水公告252条,水质公告251条、水压公告12条、询价公告70条、招聘公告8条。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份(《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2019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2019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2019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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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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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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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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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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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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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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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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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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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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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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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我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广度和深度还需要进一步拓展和提高。

(二)改进措施

1.认真学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政府办公厅相关文件要求,把信息公开工作做细、做实,同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队伍的建设。

2.积极参加相关部门举办的业务培训班,提高专业人员的思想觉悟和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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