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3 15:19 | 来源:自来水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公布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司结合实际工作情况,编制完成《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求报告的事项等内容,统计时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http://www.fuzhou.gov.cn)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专栏公布。若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与我司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街104号,邮编:350001,电话:0591-87533793)。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司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公厅的部署,认真贯彻和落实《条例》《办法》等文件的精神,以《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建城规〔2021〕4号)为指导,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持续推进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工作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接受群众监督的重要桥梁作用,实现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今年,我司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基础信息公开:2025年,我司共发布水质公告612条、水压公告12条、停水公告40条,询价公告360条、招聘公告1条。
  2.政务信息公开:2025年,依托“中国福州”门户网站,我司共发布资讯动态、营商政策及政策解读共41篇,主动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份(《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司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受理件。
  (三)营商环境建设情况
  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我司聚焦信息公开与服务的深度融合,提升用户办事体验。“一件事”服务模式:依托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供电、燃气等部门建立联合报装机制,实现“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此外,不断完善公开目录,细化公开内容,在公司官方网站、网上营业厅、政府服务窗口等线上、线下渠道,及时更新用户业务办理指南、获得用水通水动态以及水费价格标准等收费项目信息,做到信息公开及时、透明,确保用户能便捷获取用水相关服务信息,保障用水需求。
  (四)新媒体平台运用情况
  新媒体渠道已成为信息公开的重要补充,2025年,我司持续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通过“福州水务”微信公众号、掌上营业厅等平台,实时更新我司供水服务资讯、新闻动态、停水公告等重要信息;与福州新闻广播视频号合作,开展用水知识科普,增强公众对供水行业的了解。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5年,在以公司董事长为组长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带领下,全面有序地开展了我司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修订了公司《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完善信息发布制度,明确公开范围、途径、职责分工和保密、保障措施等规定,逐步实现我司信息公开的常态化、长期化和规范化。二是定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内部自查自纠,对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及时性、准确性进行核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三是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要求,参加政府部门举办的培训班,提升业务能力,确保对法定公开内容及时准确的发布,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

  制发件数

  本年

  废止件数

  现行

  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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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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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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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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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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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25年,我司信息公开工作整体运行平稳,但存在部分信息更新时效性有待提升的问题。
  (二)改进措施
  1.优化信息发布考核机制,明确各类信息的更新时限要求。
  2.加强人员培训,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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