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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无线电管理局关于印发《福州市无线电管理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_ 工作信息 _ 福州市无线电管理局
索 引 号 fz00256-2500-2018-00014 文号 闽经信综无线榕(2018)5号
发布机构 福州市无线电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18-06-29
标题 福州市无线电管理局关于印发《福州市无线电管理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福州市无线电管理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fz00256-2500-2018-00014
文号 闽经信综无线榕(2018)5号
发布机构 福州市无线电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18-06-29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福州市无线电管理局关于印发《福州市无线电管理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福州市无线电管理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福州市无线电管理局关于印发《福州市无线电管理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06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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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三处一站

  现将《福州市无线电管理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处站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福州市无线电管理局

2018629



福州市无线电管理局2018

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2018年,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榕政办〔2018125号)文件精神,结合无线电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着力加强解读回应工作

(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落实决策公开透明。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有关会议研究制定的事项、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都应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责任处室:综合处牵头,各有关处室配合)

2.推进政策执行阳光透明。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做到让服务对象和社会大众“快知晓、会运用、多收益”。(责任处室:频率台站处、执法检查处)

3.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配合省经信委完成省无线电管理条例修订后的权责清单调整,推进权责清单网上公开。权责清单纳入管理局政务公开清单或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强化权责清单的便民性,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责任处室:综合处牵头,各有关处室配合)

4.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原则上都应全文公开。(责任处室:综合处牵头,各有关处室配合)

5.推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制定并公布无线电管理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对象、依据,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责任处室:执法检查处)

(二)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6.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全面公开管理局财政预决算信息,完善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建立健全预决算公开统计和考核工作机制。(责任处室:综合处)

7.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贯彻落实《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榕政办〔201899号),以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建设项目为重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保密审查程序,突出做好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等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处室:综合处牵头,各有关处室配合)

(三)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

8.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解读人”职责。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管理局主要领导要履行“第一解读人”职责,通过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等方式解读重大政策,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将政策解读职责纳入管理局绩效考评依据范围。(责任处室:综合处)

9.落实政策解读制度。制定并完善政策解读制度,贯彻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报审、同步公布的“三同步”工作要求。(责任处室:综合处牵头,各有关处室配合)

10.推进政策解读形式多样化。出台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时,牵头起草处室要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推广运用图表、图像、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好,避免误解误读。(责任处室:综合处牵头,各有关处室配合)

11.抓好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重点抓好无线电管理领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密切关注社会预期变化,把握好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环境。(责任处室:执法检查处)

(四)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

12.建立完善舆情回应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建立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责任处室:执法检查处)

13.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积极稳妥做好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引导社会预期。(责任处室:综合处牵头,各有关处室配合)

14.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建立问责机制,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涉事责任处室相关责任人员,要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责任处室:综合处)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五)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

15.全面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制度,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提升用户体验,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府门户网站、12345便民服务平台融合应用。推动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立足于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从审批事项设立、审查审核规则、服务场所建设、办理机制创新、监督检查及评价等方面推进落实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构建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责任处室:频率台站处、执法检查处)

16.逐步实现政务信息共享共用。贯彻落实《福建省政务数据管理办法》,向省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汇聚政务数据。通过省市两级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共享其他部门数据,凡可从省市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共享得到的数据,不再向公众重复采集。(责任处室:频率台站处、执法检查处)

17.完善政府网站反馈机制。构建完善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答复,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安排专人负责“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在2个工作日内对转办的投诉问题进行处理、整改和回复,确保100%及时回复。(责任处室:综合处)

(六)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

18.完善实体政务大厅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实体政务大厅管理制度。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理顺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调。建立完善激励约束制度,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严肃纪律作风,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责任处室:频率台站处)

19.加强实体政务大厅设施建设。按照标准化建设要求推进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建设。从基层、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出发,完善导办台、自助上网、电子显示屏、休息桌椅等便民服务措施,提供人性化服务。(责任处室:频率台站处、综合处)

(七)优化审批办事服务

20.深化“放管服”改革。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时公开相关改革举措、工作进展和改革成效。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责任处室:频率台站处、执法检查处)

21.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办事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完成审批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责任处室:频率台站处)

22.推动信息同源管理。推动市级权责清单进驻权责清单管理系统,实现权责事项线上线下同源管理。采用统一的权力事项库、电子证照库、身份认证系统等。(责任处室:频率台站处、执法检查处)

23.开展办事服务信息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公开的办事服务信息是否准确规范、与实际工作是否一致等,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责任处室:综合处牵头,各有关处室配合)

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八)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

24.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闽政办〔201765 号),强化责任管理,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严格政府网站开办整合流程,规范政府网站名称域名管理。加快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及整合,建立健全站点建设、内容发布、组织保障等体制机制。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责任处室:监测分站)

25.推进政府网站部署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配合省经信委加快委门户网站无线电管理板块及其附属应用系统、移动互联网应用升级改造,全面支持IPv6,发挥政府网站示范带头作用。(责任处室:监测分站)

(九)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

26.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充分发挥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责任处室:综合处牵头,各有关处室配合)

27.加强新媒体平台维护管理。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发布与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及时整改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信息。加强“两微一端”日常监管和维护。(责任处室:综合处牵头,各有关处室配合)

(十)整合政务热线电话

28.全面清理整合政务热线电话。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榕政办[2017]366号)文件要求,做好原有无线电管理投诉热线整合到12345热线电话后的衔接工作,加强政务热线日常值守和督查考核,提高热线服务水平,更好接收群众诉求。(责任处室:执法检查处)

四、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十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9.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做好衔接过渡工作。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责任处室:综合处牵头,各有关处室配合)

30.组织开展条例宣传活动。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10周年和新修订的条例出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责任处室:综合处牵头,各有关处室配合)

(十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

31.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完善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健全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依法审查。特别要做好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要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性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责任处室:综合处)

(十三)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

     32.编制完成《福州市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201810月底前编制完成我局政务公开清单,清单编制要充分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年底前通过福建省经信委门户网站无线电管理专栏中公开我局政务公开清单。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要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处室:综合处牵头,各有关处室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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