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无线电管理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1-16 12:17 | 来源:无线电管理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以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2017325号)文件精神,由福州市无线电管理局编制完成。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711日起至20171231日。本报告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http://www.fuzhou.gov.cn/)公布,并已报送至福州市档案馆存档,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福州市无线电管理局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55号新华兴大厦A15层,邮编:350003,电话:0591-87931081,电子邮箱:fzwxd001@126.com)。

一、概述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17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办法》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无线电管理中心工作以及社会公众关注点,强化制度建设和平台建设,加大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工作力度,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和管理方式创新,不断增强公开实效,为服务对象和人民群众及时、规范、高效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我市无线电管理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二)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榕政办〔2017156号)文件要求,我局及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梳理工作流程,明确责任分工,健全考核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在工作中,我局加强预期引导,在局网站,通过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修订)》(以下简称新《条例》)解读和新《条例》宣传图片形式,及时准确将政策意图传递给社会。加强舆情的收集研判,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管好局网站、公众号、微信群等阵地,积极主动关注无线电管理工作领域的舆情动态,客观及时地解疑释惑,及时发现、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增强社会各界对我市无线电通信安全的信心。同时,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强化权责清单管理和公开,贯彻新《条例》精神,进一步配合省经信委做好公开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以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等信息,并通过“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公开权力与责任清单。规范公开办事指南事项,深化办事指南规范化工作,根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情况,及时更新并公开办事指南,并将所有办事指南、行政处罚结果通过政务信用数据汇聚平台统一发布。及时公开公布政策性文件、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通过主动推送信息等方式告知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情况,及时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作出明确标注。按季度公布通过备案审查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规范和完善制度建设、平台建设,做到所有无线电监管事项的全覆盖,并及时公开监管信息。此外,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定期登录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办理公开申请,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

(三)公开制度建设、队伍建设情况

在制度建设上,严格执行我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暂行规定》,积极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标准化水平。同时,落实配套工作机制和管理措施,一是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加大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的公开力度,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推进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建设,实现无线电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动态信息,行政许可,单位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电视电话会议,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等信息的全面公开。二是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制定新闻发言人制度,确定一名副局长作为我局新闻发言人,严格执行重大突发事件发布权威信息、举行新闻发布会的时限要求,落实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回应工作。三是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规范信息发布报备流程,及时将主动公开信息报送市档案局。在队伍建设上,加强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根据局里人事变动和领导班子分工调整情况,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机构成员,吸收新人充实工作岗位,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处(站)具体实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同时,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和省地税局组织的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不断强化相关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此外,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列入办公经费预算进行统筹管理,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在网站管理方面,我局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根据省经信委部署,将局门户网站及我局信息公开栏目并入省经信委门户网站“无线电管理”专栏进行统一管理和运维。除了通过省经信委门户网站、“中国福州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发布政府信息外,我局还通过微博、通讯运营商短信平台以及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发布无线电管理工作最新资讯,打造政务公开、便民服务、信息沟通的便捷通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本年度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共计35条,历年累计公开的政府信息为42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本年度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以下两类:行政许可类信息31条,工作动态4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我局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福州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以及经信委门户网站对外发布,同时所有公开的信息已送至福州市档案局存档,供社会公众查阅。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今年,围绕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修订)》,发布相关政策解读2篇。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本年度我局通过省经信委门户网站“无线电管理”专栏收到诉求件8条,均及时办理回复。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

2017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历年累计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为12条。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审查受理政府信息的公开申请。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及原因

2017年,我局没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并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信息主动公开范围需更加明确,对公开类别、公开事项等内容还需更加细化规定。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够。因信息公开专岗工作人员交替,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缺乏全面了解,培训工作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梳理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细化分类、规范表述,特别要在做好公文类信息公开的同时,不断拓展业务类、决策类等信息公开内容,使信息公开内容更加符合群众的需求。二是加强新闻宣传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增强工作自觉性,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三是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执行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服务水平。

六、需要说明的事项和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二)附表

指标名称

单位

2017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35

422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35

422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12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12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12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5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2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5

接收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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