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校企合作对接平台 > 通知公告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3年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3-11-25     来源: 福建省科技厅        字号:    
各入网单位: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就开展2023年大型科研仪器(以下简称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2022年1月1日前加入福建省大型科研设施仪器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大仪服务平台),原值30万元及以上的科研仪器及其所属的独立法人管理单位(以下简称仪器管理单位)。
  财政预算管理单位及以财政资金投入建设、购置、研制的科研设施与仪器应当参加评价,鼓励非预算管理单位及所属非财政性资金投入建设、购置、研制的科研设施与仪器参加评价,并适当加大其指标权重。法定检验检测、强制性检验检测、医疗服务以及商业性检测服务,不纳入评价考核范围。以科研、基础数据调查监测为目的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属于商业性检测服务。
  二、评价期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评价内容及方法
  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办法的通知》(闽科规〔2023〕4号)规定,围绕运行使用、开放共享、服务创新、组织管理等方面,采用定量统计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评价考核内容及指标见附件1。
  四、评价结果应用
  根据评价结果及年度专项经费预算,对仪器管理单位、科研设施与仪器择优给予运行奖励。
  五、其它
  (一)请参评单位认真准备相关材料,于2023年11月27日前,报送《评价考核申报表》(附件2)、《仪器管理单位评价考核汇总表》《仪器评价考核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各一式1份,并发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fjdy@fjitt.com),逾期不予受理。
  (二)参评单位应对报送材料审核把关,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整理对外开放共享相关资料(包括服务协议、发票或其复印件等),以便抽查核实。
  (三)本次评价考核工作由省科技厅直属单位省测试技术研究所承担,申报表格可从省大仪服务平台(http://119.3.184.153:8099/)下载。
  (四)申报事宜可咨询省测试技术研究所吴杰、张炜超,联系电话:0591-87842341,4008965086;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曾红月,联系电话:0591-87881590。邮寄地址:福州市北环中路61号福建省测试技术研究所(邮编:350003)。
  附件:1.评价考核内容及指标
  2.2023年福建省大型科研设施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申报表
  3.仪器管理单位和仪器评价考核汇总表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11月20日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