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防震减灾中心行政执法事项目录
时间:2024-12-26 08:49

 

 

序号

权责事项

子项名称

事项类别

行使层级

1

对侵占、毁损、拆除或者擅自移动地震监测设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2

对危害地震观测环境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3

对破坏典型地震遗址、遗迹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4

对未按照要求增建抗干扰设施或者新建地震监测设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5

对未依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或未按照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6

对未取得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7

对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违法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处罚(含3个子项)

1.对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超越其资质许可的范围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的处罚。2.对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以其他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的名义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的处罚。3.对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8

对未按照地震动参数复核或者地震小区划结果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9

对地震应急工作的监督检查

 

行政监督检查

市级

10

对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和本行政区域内地震监测的监督检查

 

行政监督检查

市级

11

对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监督检查

 

行政监督检查

市级

12

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行政监督检查

市级

 

 

 

 

 

 

 

 

 

 

 

来源:福州市防震减灾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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