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竹岐中学扩建项目(监理)-变更公告

日期:2021-03-12 00:00 来源:闽侯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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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竹岐中学扩建项目(监理)
 
答疑纪要(第01号)
(招标编号:E3501210102100434002)
各投标人:
本纪要作为闽侯县竹岐中学扩建项目(监理)项目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问题的回复,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本纪要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纪要为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的补充与更正
1.招标文件第2章第1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3项中履约担保期限修改为:“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工程竣工验收(且含各专项工程验收合格)之日止。”
2.专用合同条款第9.补充条款第9.2.4条2.3.2款第二段内容修改为:“监理人应于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按照《关于加强福州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项目人员备案销案管理的通知》(榕建城[2014]51号)、《关于进一步简化房建市政工程施工许可证和竣工验收备案办理的通知》(闽建建[2018]36号)、《关于房建市政工程施工许可证和竣工验收备案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建[2018]37号),以及政府部门发布的有关文件的规定完成人员登记备案,人员变更应按上述文件的规定办理人员备案、销案。”
二、问题回复
问题1、按榕建筑[2018]154号文件“已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无须再按项目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并可同时参加多个不同专业资质的项目单项投标保证金不超过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的项目投标。”。“《福州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施工)”应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吧!
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问题2、本项目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建议增加“3.工程担保;4.建设工程保证保险”。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题3、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48第9条“注:如项目工期延长,监理服务费不另行调整”不合理,建议修改为“注:如因监理人原因造成项目工期延长,监理服务费不另行调整”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题4、本项目不含设备监造、保修等阶段相关工程服务,建议删除合同专用条件2.1.1(1)a中的“设备监造、保修等阶段相关工程服务”。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题5、合同补充条款9.2.4“2.3.2”中闽建建〔2013〕35号文、闽建建〔2014〕25号文已废止,建议按最新省厅文件闽建建〔2018〕36号文、闽建建〔2018〕37号文执行。
答:见招标文件的补充与更正第2点。
问题6、合同补充条款9.2.5关于“4.2”条、9.2.6关于“6.2.2、6.2.3”条的修改与2012年新版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范本(GF-2012-0202)不符,建议删除。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三、其他按招标文件规定。
请投标人关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j.gov.cn和ggzyfw.fujian.gov.cn)、闽侯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2018 版(http://mh.fuebid.com/)、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
 
招标人:闽侯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21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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