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州市雅居乐雅榕苑项目周边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榕发改审批〔2021〕60号
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审批福州市雅居乐雅榕苑项目周边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榕建总市政〔2021〕720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完善片区路网,改善交通环境,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州市雅居乐雅榕苑项目周边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2105-350100-04-01-423668),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单位: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项目位于仓山区,起于麦浦路,止于建新北路。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
道路长129.356米,规划红线宽24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给排水、电气照明、配套管线、绿化、交通及安全设施等。
四、主要技术指标
(一)道路等级:城市支路;
(二)设计行车速度:20公里/小时;
(三)路面设计荷载:标准轴载BZZ-100。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为4368.3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22.7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497.89万元(含建设用地费3365.75万元),预备费47.74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福州市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12个月
七、招标事项:请项目单位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项目单位委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并委托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进行评估,评估结论为低风险等级。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已出具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的审核意见。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九、其他要求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