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州市滨海新城前塘湖水库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榕发改审批〔2021〕66号
日期:2021-08-10 12:03 来源: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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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你司报送的《关于审批福州市滨海新城前塘湖水库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及有关附件收悉。为保障滨海新城核心区防洪排涝安全,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州市滨海新城前塘湖水库工程项目建议书(项目代码为:2108-350100-04-01-570345),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单位:福州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长乐区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前塘湖水库坝址位于前塘村下游腊溪—罗联溪汇合口下游1.6千米的上店村村口处,水库总库容528万立方米。按50年一遇洪水设计,1000年一遇洪水校核。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引水建筑物、护岸及湖库开挖等。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匡算94901.26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54566.91万元、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补偿37606.00万元、水土保持工程投资1637.01万元、环境保护工程投资1091.34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长乐区财政负责承担。

  五、建设工期:24个月

  六、其他要求: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委托经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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