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州市滨海新城新田水库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榕发改审批〔2021〕67号
日期:2021-08-11 12:04 来源: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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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你司报送的《关于审批福州市滨海新城新田水库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及有关附件收悉。为保障滨海新城核心区防洪排涝安全及供水能力,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州市滨海新城新田水库工程项目建议书(项目代码为:2108-350100-04-01-824592),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单位:福州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长乐区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

  新田水库坝址位于三溪流域最大支流东岭溪下游,距上游新田村约0.6千米,水库总库容806.4万立方米。按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挡水建筑物、溢流建筑物等。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匡算52225.58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7551.03万元、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补偿44297.00万元、水土保持工程投资226.53万元、环境保护工程投资151.02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福州市财政统筹安排。

  五、建设工期:24个月

  六、其他要求: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委托经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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