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我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年度计划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方案的要求,2021年6月15日—6月17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区教育局随机抽取了马尾区私立青洲爱心幼儿园、福州市马尾区格林海悦幼儿园、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九色鹿培训学校有限公司3所区属民办学校办学活动的督导执法检查。
一、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根据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四十一条 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依法对民办学校实行督导,建立民办学校信息公示和信用档案制度,促进提高办学质量;组织或者委托社会中介组织评估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99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 教育行政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民办学校的日常监督,定期组织和委托社会中介组织评估民办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并鼓励和支持民办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工作,促进民办学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被抽查学校情况
检查组从办学硬件设施、师资队伍建设、内部管理制度及防疫工作等方面进行了检查,从抽查情况来看,各民办学校都比较重视学校办学活动的开展,学校的安全管理和财务管理比较规范,防疫情工作比较重视,教育教学活动能正常开展。也发现个别学校防疫测温点、晨检点设置不够规范;校务公开栏设置不够规范、美观;工作过程性资料分类、整理、装盒不够及时到位;室外隔离点、室内隔离室物品摆放不够齐全等问题,希望相关学校在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够举一反三,有针对性地进行加强管理,改进不足,不断提高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