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晋安区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行政处罚(2020年第7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当事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商务中心C3栋2602泰禾医疗楼上
二、基本情况
根据举报件,我局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代理的晋安区茶园街道办事处垃圾分类管理员新增作业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TC200T01E)开展监督检查。
本采购项目为达到公开招标服务采购项目,经批准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采取“线上备案,线下开评标”模式。采购代理机构未进行线上备案,未经批准,擅自转为线下开评标,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情形。
三、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七十一条、第七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等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作如下行政处罚:
处以20000元人民币罚款。
福州市晋安区财政局
2020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