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州市鼓楼区城市管理局行政收费目录清单 |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收费依据 | 收费主体 | 收费对象 | 收费性质 | 收费范围 | 收费标准 | 所需材料及要求 | 投诉电话 | 备注 |
| 1 | 缴纳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占用费) | 1.《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发布,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令第67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改) | 区市政维护管理所 | 单位或个人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经批准临时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的项目 | 1.《福建省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标准》(闽建城〔2015〕15号) | 1.《缴纳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占用费)申请表》; | 0591-87508503;0591-87730980 | 与“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一并办理 |
| 第三十七条第一款 占用或者挖掘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城市道路的,应当向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交纳城市道路占用费或者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 | 2.《福州市物价局、财政局关于调整福州市城市道路占用收费标准的通知》(榕价〔1995〕费字33号) | 2.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 ||||||||
| 2.《福州市城市道路建设与管理办法》(1999年11月5日,福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 3.授权委托书; | |||||||||
| 第十九条 经批准临时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的,应按规定交纳城市道路占用费或者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 | 4.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