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收藏 榕农(兽药)罚〔2021〕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_行政执法决定文书_市政府

榕农(兽药)罚〔2021〕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1-07-14 10:22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字号:  
 当事人闽侯县荆溪欣晟宠物用品经营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121MA327XF910

 

当事人经营应当经审查批准而未经审查批准的兽药案,经福州市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本机关)依法调查,现查明:

2021年4月16日,本机关执法人员对黄其美经营的闽侯县荆溪欣晟宠物用品经营部依法进行执法检查时,在其经营店内发现有广州妙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巴沙夫凝胶(抗猫癣型)夫癣清(规格:15g/支,生产日期(批号):2021/01/06)149支和巴沙夫凝胶(抗真菌型)夫真清(规格:15g/支,生产日期(批号):2021/01/06)157支等。本机关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的电脑财务软件上发现以上产品存在有销售行为。当事人涉嫌经营应当经审查批准而未经审查批准的兽药行为,经领导批准,本机关执法人员当场予以查封(扣押),并于4月20日予以立案调查。

2021年4月16日、4月21日、5月8日和6月4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委托人张云云进行调查询问,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解;4月21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销售经理邱桂聚进行旁证调查,了解上述药品的销售情况;5月8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仓管(打单员)张小钰进行旁证调查,对相关财务工作情况进行了解。

经调查,当事人有办理兽药经营许可证,其经营应当经审查批准而未经审查批准的兽药有:

(一)广州妙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巴沙夫系列产品,主要销往福州等地的宠物店,其中:

1.巴沙夫凝胶(抗猫癣型)夫癣清,用于治疗各类猫癣进价25元/支,共进120支,厂家赠送60支,每支售价为29元不等,货值金额5220元,已销售24支,赠送7支,违法所得913.25元;

2.巴沙夫凝胶(抗螨虫型)夫螨清15g,用于除犬猫体表螨虫。进价25元/支,共进120支,厂家赠送60支,售价为29元/支,货值金额5220元,已全部退货;

3.巴沙夫凝胶(抗真菌型)夫真清15g,用于灭杀犬猫体表真菌。进价25元/支,共进120支,厂家赠送60支,每支售价为29元不等,货值金额5220元,已销售17支,赠送6支,违法所得605元

4.巴沙夫驱虫精油 猫通用7周龄以上,用于驱除猫体表的寄生虫。厂家赠送41盒,售价为20元/支,货值金额820元,已全部退货;

5.巴沙夫驱虫精油 犬用-中小型,用于驱除猫的寄生虫。厂家赠送40盒,售价为20元/支,货值金额800元,已全部退货。

这五种产品没有获得相关兽药批准文号,当事人根据客户购买量来采取相应的优惠策略销售获利。

当事人经营以上广州妙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5种巴沙夫系列产品的货值金额17280元,违法所得1518.25元。

(二)当事人于2020年8月3日共购进北京德诺泰克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四种没有获得相关兽药批准文号的兽用诊断制品,其中:

1.犬细小抗体购进1盒,用来检测犬细小病毒病,售价为600元/盒,货值金额600元,现已经全部售完,违法所得600元

2.犬细小病毒检测卡(抗原)20片/盒,用来检测犬细小病毒病,购进1盒,售价为600元/盒,货值金额600元,现已经全部售完,违法所得600元

3.犬冠状病毒检测卡20片/盒,用于检测犬冠状病毒,共进5盒,其中3盒被我局查封(扣押),另外2盒己被出售,售价为600元/盒,货值金额为3000元,违法所得1200元

4.犬瘟热抗原20片/盒,用于检测犬瘟热病毒,共进4盒,售价为600元/盒,货值金额2400元,现已经全部售完,违法所得2400元

当事人经营以上北京德诺泰克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四种兽用诊断制品的货值金额6600元,违法所得为4800元。

综上,当事人经营以上9种产品的货值金额23880元,违法所得6318.25元。

以上调查有以下证据证明:行政强制决定审批表1份、查封(扣押)决定书1份、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兽药经营许可证复印件1份、身份证复印件4份、采购单2份、销售单3份、询问笔录6份、现场检查(勘验)笔录1份、委托书1份、身份说明2份、农业行政案件权利义务告知书1份、农业行政案件证人权利义务告知书2份、涉案现场照片1份、涉案物品照片4份、广州妙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材料1份、行政强制延长期限决定审批表1份、延长查封(扣押)期限决定书1份、送达回证2份、说明1份、设备投放三方协议1份、兽医诊断制品的说明1份、犬冠状病毒快速检测试剂盒说明书1份、猫呼吸道病原体核酸5联检测试剂盒说明书1盒、关于巴沙夫凝胶情况说明1份、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1份、巴沙夫凝胶外包装2份、证明1份等。

本机关于2021年77日向当事人直接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榕农(兽药)告〔2021〕9号),告知当事人拟作出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依法享有向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申请听证的权利,逾期不陈述申辩、申请听证的,视为当事人放弃上述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时间内没有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申请听证。

本机关认为:当事人经营应当经审查批准而未经审查批准的兽药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予认定。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假兽药处理:(一)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二)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经审查批准而未经审查批准即生产、进口的,或者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经抽查检验、审查核对而未经抽查检验、审查核对即销售、进口的;……”,以上9种产品应当按假兽药处理。当事人违反了《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款:“禁止兽药经营企业经营人用药品和假、劣兽药”之规定,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虽有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假、劣兽药的,……责令其停止生产、经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及生产、经营的兽药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经营的兽药(包括已出售的和未出售的兽药,下同)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结合本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则的处罚裁量标准:“货值金额在三千元到三万元的”,属违法程度较重,按处罚裁量标准:“责令其停止经营,没收违法经营的兽药和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4倍罚款”,本机关责令当事人停止经营应当经审查批准而未经审查批准的兽药的行为,并作出如下处罚:

1、没收广州妙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巴沙夫凝胶(抗猫癣型)夫癣清(规格:15g/支,生产日期(批号):2021/01/06)149支、巴沙夫凝胶(抗真菌型)夫真清(规格:15g/支,生产日期(批号):2021/01/06)157支,和北京德诺泰克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犬冠状病毒快速检测试剂盒(荧光免疫层析法)(规格:20片/盒,生产日期(批号):20200530)3盒;

2、没收违法经营广州妙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巴沙夫凝胶(抗猫癣型)夫癣清、巴沙夫凝胶(抗螨虫型)夫螨清15g、巴沙夫凝胶(抗真菌型)夫癣清15g、巴沙夫驱虫精油 猫通用7周龄以上、巴沙夫驱虫精油 犬用-中小型和北京德诺泰克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犬细小抗体、犬细小病毒检测卡(抗原)20片/盒、犬冠状病毒检测卡20片/盒、犬瘟热抗原20片/盒的违法所得6318.25元;

3、并处货值金额23880元的4倍罚款95520元。

以上罚没款共计壹拾万壹仟捌佰叁拾捌元贰角伍分(¥101838.25元)。

当事人必须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到建设银行福州市广达路支行营业部(福州市农业农村局罚没款专户,账号:350870007156241035009000287)缴纳罚没款共计壹拾万壹仟捌佰叁拾捌元贰角伍分(¥101838.25元)。逾期不按规定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当事人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福州市人民政府或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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