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中扩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2023-06-27 15:32    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号: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

 

 

 

编号:

建字第350100202300050

依据城市规划相关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批准文件,经审查准予按核准的图纸、文件以及如下要求建设。

     

十四中扩建

     

福建省福州第十四中学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开智路4

建 筑 指 标 合 计

总建筑面积(㎡)

2185.35

总建筑基底面积(㎡)

486.33

总地上建筑面积(㎡)

2185.35

总地下室面积(㎡)

0

总配套设施面积(㎡)

0

总架空层面积(㎡)

0

总阁楼层面积(㎡)

0

总阳台面积(㎡)

0

建筑退让

 

住房项目类型:,住宅建筑面积: ,90㎡套型以下住房面积。

机动车0车位,其中地面车位,地下车位;

非机动车车位,其中地面车位,地下车位; 

社会公共停车场车位,其中地面车位,地下车位;

地下车库出口方向:,

绿地率:30%

公共配套设施:详方案文本

市政公用设施:详方案文本

建筑立面材料:详方案文本 墙体:  屋面:

建筑立面色彩:详方案文本墙体:  屋面:

其他要求:1.根据《关于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中推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榕自然综(2019)1308号),本项目实施告知承诺制。2.本项目如涉及文物古迹、历史建筑、古树名木、高压线等均应按相关法规办理。3.本项目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75%,同时应满足《福建省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及《福州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2017)、以及《福州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修编)》等有关要求。4.本项目为教学楼建设,停车及绿地等相关指标校内平衡。

备注: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0619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制发本件。本件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附件。

2、施工中若与其他建筑或有关单位发生矛盾,出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发证机关和有关部门,听候处理。

3、本证自发证之日起,十二个月内须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开工手续,确需延期使用本证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本证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本局申请,须经本局批准方可延期使用。否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逾期自行废止。

4、建设工程竣工后六个月内应向本局报送有关竣工资料,未经规划条件核实,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5、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设置《福州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公告牌》,公示牌层板应耐久,应使用广告布喷涂并加框保护,公示时间自批后至建设项目规划核实合格后止。


 

使用功能细分

编号:

建字第350100202300050

项目总建筑面积为2185.35㎡;总计容面积为2193.03㎡,其中学校面积为2185.35㎡,其他(计容)建筑面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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