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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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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建字第35010020230005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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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城市规划相关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批准文件,经审查准予按核准的图纸、文件以及如下要求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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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设 项 目 |
十四中扩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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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设 单 位 |
福建省福州第十四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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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设 地 点 |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开智路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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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筑 指 标 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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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建筑面积(㎡) |
2185.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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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建筑基底面积(㎡) |
486.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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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地上建筑面积(㎡) |
2185.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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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地下室面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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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配套设施面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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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架空层面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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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阁楼层面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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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阳台面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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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退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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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项目类型:,住宅建筑面积: ,90㎡套型以下住房面积。 机动车0车位,其中地面车位,地下车位; 非机动车车位,其中地面车位,地下车位; 社会公共停车场车位,其中地面车位,地下车位; 地下车库出口方向:, 绿地率:30% 公共配套设施:详方案文本 市政公用设施:详方案文本 建筑立面材料:详方案文本 墙体: 屋面: 建筑立面色彩:详方案文本墙体: 屋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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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1.根据《关于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中推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榕自然综(2019)1308号),本项目实施告知承诺制。2.本项目如涉及文物古迹、历史建筑、古树名木、高压线等均应按相关法规办理。3.本项目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75%,同时应满足《福建省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及《福州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2017)、以及《福州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修编)》等有关要求。4.本项目为教学楼建设,停车及绿地等相关指标校内平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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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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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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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6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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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制发本件。本件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附件。 2、施工中若与其他建筑或有关单位发生矛盾,出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发证机关和有关部门,听候处理。 3、本证自发证之日起,十二个月内须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开工手续,确需延期使用本证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本证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本局申请,须经本局批准方可延期使用。否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逾期自行废止。 4、建设工程竣工后六个月内应向本局报送有关竣工资料,未经规划条件核实,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5、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设置《福州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公告牌》,公示牌层板应耐久,应使用广告布喷涂并加框保护,公示时间自批后至建设项目规划核实合格后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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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功能细分 |
编号: |
建字第35010020230005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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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建筑面积为2185.35㎡;总计容面积为2193.03㎡,其中学校面积为2185.35㎡,其他(计容)建筑面7.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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