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决定书
闽榕渔罚〔2023〕6-5号
当事人(刘**,男,汉族,19**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5012119********36,涉案船舶所有人,住福建省闽侯县祥谦镇**村****号,联系电话1369******5):
你未按规定办理渔业船舶进出港报告手续;利用渔业船舶私载人员;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救助设备;临水作业人员不穿救生衣和没有悬挂船名牌一案,经本机关依法调查,现查明:2023年5月19日1529时左右,福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所属中国渔政35106船在东引岛附近海域执法巡查时,发现一艘船首刷写“闽闽渔61399”的钢质渔船正在该海域做水下测量作业。当日,本机关执法人员依法对违法现场进行了检查,拍照、录像取证,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1份。25日分别对你和刘**、马**涉案人员进行调查询问,制作了相应的《询问笔录》各1份,当日,我执法人员依法向你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你按照《责令改正通知书》整改完毕。你作为“闽闽渔61399”的船舶所有人和船长,2023年5月10日驾驶“闽闽渔61399”船船上载有测量人员马**,从壶江岛开到东引岛北侧附近海域进行水下测量作业,未按规定办理渔业船舶进出港报告手续;利用渔业船舶私载人员;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救助设备;临水作业人员不穿救生衣和没有悬挂船名牌。以上违法事实清楚,并有《现场检查笔录》1份、《询问笔录》3份、照片、从“福建省渔船动态监控管理系统”查询的“闽闽渔61399”北斗示位仪的船位航迹、录像等证据证明。
本机关执法人员于 2023 年6月 21日向你(单位)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闽榕渔告〔2023〕6-5号),告知了违法事实、依据和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事项,并告知享有□陈述、申辩□听证权利。对此,你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和放弃听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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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存在以下几个违法行为:
一、“闽闽渔61399”船未按规定办理渔业船舶进出港报告手续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六项:“船长是渔业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在组织开展渔业生产、保障水上人身与财产安全、防治渔业船舶污染水域和处置突发事件方面,具有独立决定权,并履行以下职责(六)按规定申请办理渔业船舶进出港签证手续”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违反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可以处警告、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暂扣渔业船员证书6个月以下,直至吊销渔业船员证书的处罚”。按照《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FZ01HY-CF-0039的规定:适用一般情节,未办理报告手续。处罚款。罚款额=5000+300元/米*船长,最高不超过2万元,既罚款数额=5000+300*18.63=10589元。另外按照《海洋渔业船员违法违规记分分值标准》代码1207的规定,对船长记3分。故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罚决定:对船长记3分并处人民币10589元整的罚款。
二、“闽闽渔61399”船利用渔业船舶私载人员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八项:(八)不得利用渔业船舶私载、超载人员和货物,不得携带违禁物品”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渔业船员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八项,由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暂扣渔业船员证书6个月以上2年以下直至吊销渔业船员证书的处罚。按照《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FZ01HY-CF-0031的规定:适用一般情节,未造成水上安全生产事故处罚款。罚款额=1000+100元/米*船长,最高不超过1万元,既罚款数额=1000+100*18.63=286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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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按照《海洋渔业船员违法违规记分分值标准》代码1202的规定,利用渔业船舶私载人员的行为对船长记6分。故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罚决定:对船长记6分并处人民币2863元整的罚款。
三、刘**未正确使用“闽闽渔61399”安全救助终端设备的行为,违反了《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三款:“渔业船舶应当安装安全救助终端设备,并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的规定,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五十一条:“擅自拆卸安全救助终端设备,或者其他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救助终端设备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执法人员于2023年5月25日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该当事人于当日整改完毕,
按照《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FZ01HY-CF-0148的规定:“适用较轻情节,船长≧12米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罚款数额=5000+船长/12*3000元,最高不超过2万元”。既罚款数额=5000+18.63/12*3000=9657.5元。故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处人民币9657.5元整的罚款。
四、“闽闽渔61399”船船上2名人员临水作业人员不穿救生衣,违反了《福建省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作业人员进行临水作业时必须穿着救生衣”的规定,依据《福建省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作业人员进行临水作业不穿着救生衣的,责令改正,并可按照每人一百元对船舶经营者处以罚款。按照《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FZ01HY-CF-0119的规定:作业人员进行临水作业不穿着救生衣的,责令改正,按照每人100元对船舶经营者处以罚款。故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罚决定:责令改正,并处人民币200元整的罚款。
五、“闽闽渔61399”船没有悬挂船名牌,违反了《农业部渔业船舶船名规定》第七条:“渔业船舶取得船名后,应当在船首两舷和船尾部标写船名和船籍港名称。船首两侧的船名从左至右横向标写;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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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港名称应在船尾部中央从左至右水平标写”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第二十条第(一)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对船舶所有者或经营者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执法人员于2023年5月25日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该当事人于当日整改完毕,按照《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FZ01HY-CF-0131的规定:适用较轻情节,“在责令期限内改正的,大型船舶,并处300元罚款”和《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第八条的规定:“海洋渔船按船长分为以下三类:(一)海洋大型渔船:船长大于或者等于24米;(二)海洋中型渔船:船长大于或者等于12米且小于24米;(三)海洋小型渔船:船长小于12米”,“ 闽闽渔61399”船船长18.63米,属于海洋中型渔船,已在限期内改正,故处罚款300元整。另外按照《海洋渔业船员违法违规记分分值标准》代码1210的规定,没有悬挂船名牌,对船长记3分。故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罚决定:对船长记3分并处人民币300元整的罚款。
综上,本机关对你合并作出如下处罚决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对刘**二级船长证书记12分并处人民币23609.5元整的罚款。
你必须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福建省非税收缴款通知书》指定的缴款渠道缴纳罚款,逾期不按规定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金额的3%加处罚款。
你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福州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或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厦门海事法院起诉。你(单位)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起诉,也不履行本决定的,本机关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依法强制执行。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
2023年 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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