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违法行为改正决定书情况 |
||||||||||
序号 |
处罚 机关 |
当事人 名称 |
案发地点 |
违法事实 |
作出依据 |
改正违法行为的期限 |
改正违法行为的具体形式 |
行政命令 |
文书号 |
备注 |
1 |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
福建财兆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园垱街73号楼4号楼304 |
我局于 2023年2月15日对你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公司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 |
立即 |
责令改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对排放不合格非道路移动机械予以清退或维修治理,确保达标排放。 |
2023/3/20 |
闽榕环限改〔2023〕1号 |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