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时代福州海洋经济强市建设的建议》(编号:20110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9年,随着机构改革,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及监管工作职责划转我局。目前,我局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及监管工作还处于边摸索边推进阶段,按轻重缓急进行开展,重点解决入海排放口及海漂垃圾的问题。
一、入海排放口整治工作
我局将通过闽江口污染详查及对策分析研究、罗源湾入海污染物总量控制及减排制度研究及其他沿海县(市)区的入海排放口调查研究,将排放口分成工业企业、水产养殖、乡村混合及沿海溪流沟渠等类别,彻底摸清我市入海排放口的数量、位置、用途及排放物成分。在排查过程过查边改,对存在严重问题的排放口立即通知属地部门进行整改。排查完成后,明确具体整治方案,根据排口类型和污染程度,分类分期开展整治,为强化陆海污染防治打牢基石。力争闽江口区域整治在今年10月底前推出整治方案,其他沿海区域在今年底形成整治方案。
目前,闽江口污染详查工作已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由福建师大开展,长乐区域排查工作由福建省华海海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展,两个项目的外业排查已完成,正在开展污染溯源分析;罗源湾入海污染物总量控制及减排制度研究项目已由河海大学中标,将于近期开展具体工作;福清市委托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编制完成《福清市近岸海域污染详查和对策分析项目建议书》,预算487万对福清湾、兴化湾福清段进行全面的详查和污染成因分析研究,该项目将于7月1日公开开标;连江县入海排污口详查已进入公开招标程序,近期确定第三方机构后开展相关工作。
二、海漂垃圾治理工作
海洋环保职能划转后,海漂垃圾综合整治工作改由我局牵头。2019年,完成海漂垃圾无人机航拍遥测采购工作,组织市海漂垃圾整治考评小组对各县(市)区治理情况进行现场督查,连江县等养殖集中区的渔业海漂垃圾问题尤为突出,水产养殖泡沫浮球是海漂垃圾的主要来源,目前市海渔局已加快养殖白色泡沫浮球升级改造工作。今年,我局会同市财政局下达2020年海漂垃圾治理奖补资金500万元至沿海县(市)区,要求资金分配向海水养殖集中区、受洋流影响海漂垃圾容易聚集等问题突出、治理任务重的乡镇予以倾斜。启动海漂垃圾视频监控服务招标采购,将对重点岸段海漂垃圾整治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利用无人机航拍和视频监控等科技手段,加强对沿海县(市)区海漂垃圾治理工作情况的监督考核,提升我市海漂垃圾治理的成效。
三、加强对直排海企业污水排放的管控
为了更好的掌握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要求重点企业按规定安装在线监控系统,并将监控数据上传至省生态云平台进行统一调度,对企业的污水排放量进行时时查阅,发现排放情况存在异常时,即对企业进行核查。通过在线监控、阶段取样检测等方式对企业排放情况进行监控,真正意义上实现了利用科技手段监督企业绿色生产,有效促进了污染源的防治。
四、与中国地质调查局南京地质调查中心签订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框架合作协议
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与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2019年7月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与福建省政府签订的《地质调查支撑服务福建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战略省部合作协议》的要求。今年,我局与中国地质调查局南京地质调查中心针对防治福州新区海岸带污染工作进行多次座谈。最后,围绕福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和服务福州新区发展的需求,在海洋污染调查、海岸带生态系统修复、多源遥感解译快速排查污染等方面达成共识,并签订《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框架合作协议》,明确了合作形式及合作目标等。该协议的签订,为今后合力治理福州市近岸海域及海岸带污染问题,推动福州绿色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五、下一步工作
1.加强入海排放口监测。在入海排放口全面详查监测的基础上,对问题突出排放口及海域环境较差的周边排放口开展监督性监测。
2.加快推进入海排放口详查整体工作。我局将组织力量指导第三方单位加快入海排放口的详查进度,督促各县市区加紧排查。在排查的同时充分利用排查成果,详查一批,启动一批整治项目,边查边改,力争在2021年全面完成我市入海排放口整治提升工作。
3.加紧海漂垃圾治理工作。一是督促海渔部门加快海洋养殖环保塑胶浮球替代白色泡沫浮球工作进度;二是加大无人机航拍遥测结果的运用;三是重点岸段建设实时人工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力争6月底投入运行;四是启动福州海上环卫计划,依托第三方加强对海漂垃圾的综合整治。
4.加强业务交流。加强与中国地质调查局南京地质调查中心、福建近岸海域监测站及福建省生态环境研究院等研究单位的业务交流和沟通协调,依托科学技术为海洋环境修复等提供支撑服务。
5.启动“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结合我市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及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方案,深入研究分析福州市海洋生态环境基本特征、突出问题和成因以及面临的形势。贯彻陆海统筹战略思想,衔接福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闽江流域生态保护修复等规划,梳理福州市“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定位,提出规划目标和“可量化、可评估、可考核”指标、主要任务、重点项目等,引导和改善海洋生态环境质量,预防和减轻海洋环境灾害影响,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中心城市和生态园林城市建设,服务于我市海洋经济强市战略。
专此
领导署名:陈烈雄
联 系 人:郑伟华
联系电话:0591-83329503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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