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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会概况

福州市红十字会

  福州市红十字会创立于1906年。早期开展过戒烟戒毒、施医劝葬、救火救护等工作。1943年改称“福州市红十字会”。新中国成立后,主要开展了急救训练、爱国卫生、科普宣传、防空救护和国际交往等工作。“文革”期间,工作停顿。1981年恢复组织并进入新时期发展阶段。现任常务副会长郑华琼,副会长吴志扬,兼职副会长11人,常务理事28人,由市人大、政府、政协有关委、办和财政、教育、卫生、民政等部门领导担任;理事57人,由各县(市)、区分管领导和市直有关部门领导担任。

  作为政府人道领域的工作助手,福州市红十字会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坚持“大处着眼、小处入手、服务中心、促进发展”的工作思路和“对社会有公信力、对群众有吸引力、对会员有凝聚力、对自身发展有活力”的建会目标,围绕“两岸(沟通海峡两岸)、三人(人道领域、人文关怀、人权尊崇)、四救(救灾、救护、救助、救急)、五捐(捐血液、捐骨髓、捐遗体、捐器官、捐款物)”的工作特色、理念、职责和任务,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扎实有效地开展了各项工作。2005年3月理顺管理体制以来,共募集善款善物价值3亿余元,救助弱势群体5万多户、20多万人次,无偿献血、骨髓和遗体、器官捐献等工作持续走在了全省前列,为构建和谐福州,促进祖国统一作出了应有贡献。2005年,被评为全省红十字系统先进单位和为印度洋海啸灾区募捐先进集体;2007年,被评为“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市”、“全省造血干细胞捐献服务工作先进单位”;2008年,被评为“全省抗震救灾最佳组织奖”,并被授予市直机关第六届“文明单位”;2009年,被授予市十二届“文明单位”,被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授予“全国红十字系统先进集体”;2011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先进单位”;2020年,被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授予“中国红十字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原常务副会长胡晓强被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评为“全国红十字系统救灾先进工作者”、“5·12”和玉树抗震救灾先进个人、中国红十字会第九次、第十次、第十一次三届全国代表大会代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先进个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履行下列职责:1.开展救援、救灾的相关工作,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在战争、武装冲突和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提供紧急救援和人道救助;2.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组织志愿者参与现场救护;3.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4.组织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5.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6.宣传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7.依照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完成人民政府委托事宜;8.依照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9.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

福州市红十字会第十二届理事会:孙晓岚、叶友琛、楼卫东、陈锦、郭春曦、陈斌涛、陈芳、李卫东、念琪、陈龙建、江齐生、林军、郑华琼、吴志扬、胡经民、莫素静、郑修山、林小宝、陈甦、李星霖、周帆、上官浩龙、蒋维潭、张则铭、陈强、吴军、潘晓惠、林楠、何仲武、张莺、潘臻颖、陈元武、陈立新、邓文杰、马亚明、王慷、娄月琴、金麦子、卓良辉、陈忠、潘俏黎、赵广愚、陈平、余宁辛、林武、林斌、王巍巍、陈雪霞、林鹤志、陈航星、陈景华、高晶、钟凤金、王致镜、张卫忠、曹文瑜、赵小贞。

福州市红十字会第十二届常务理事会:孙晓岚、叶友琛、楼卫东、陈锦、郭春曦、陈斌涛、陈芳、李卫东、念琪、陈龙建、江齐生、林军、郑华琼、吴志扬、胡经民、莫素静、郑修山、林小宝、陈甦、李星霖、周帆、上官浩龙、蒋维潭、张则铭、陈强、吴军、潘晓惠、林楠。

  福州市红十字会第十二届执委会:郑华琼、吴志扬、胡经民、陈强、吴军、潘晓惠、林楠。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屏17号晨恩楼8层。

  服务时间:夏令时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冬令时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591-87610572。

  官方邮箱:fuzhouredcross@163.com。

  官方网址:http://www.fuzhou.gov.cn/zgfzzt/shszh/。

  官方微信公众号:Redcross-Fuzh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