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红十字会2021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序号 |
普法责任主体 |
普法类型 |
普法对象 |
普法内容 |
载体阵地 |
普法方式 |
普法时 间节点 |
54 |
福州市红十字会 |
系统内普法 |
党组中心组、全体机关干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
1.现场宣传、LED屏、宣传栏、宣传册(折页)、报纸、杂志(刊物)、“两微一端”、校园讲座; 2.学习会议、学习强国APP、学法平台、考试。 |
1、建立长效化、制度化的学法普法工作机制;2、结合我会应急救护员培训课、应急救护体验馆,积极开展法律咨询、法律讲座等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 3、充分利用“5.8世界红十字日”“6.14世界献血日”“12.5国际志愿者日”等公益日,有针对地面向广大青少年、社区群众、市民游客开展独具特色的行业普法活动。 |
全年常态化开展、结合重要节日(世界红十字日、国际志愿者日、献血日、防灾减灾日等)宣传节点加大宣传力度 |
社会面普法 |
社会 大众 |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