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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扩大《中国福州海西引智试验区五大引智计划实施细则》申报主体范围的补充通知

2022-04-19   来源:[市科技局]   字号: | |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福州市财政局

关于扩大《中国福州海西引智试验区五大

引智计划实施细则》申报主体范围的补充通知

 

各县(市)区发改(科技)局、财政局,高新区科技局、财政金融局,市直各有关部门:

为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和外国专家来榕创新创业,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参照国家、省引才引智计划申报主体范围,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经研究决定扩大《中国福州海西引智试验区五大引智计划实施细则》(榕科〔2020100号)的申报主体范围,具体如下:

将《中国福州海西引智试验区五大引智计划实施细则》中的“外专百人计划、高端外专产业项目合作计划、海外高端人才团队计划”申报主体由“我市非外资的各类用人单位;但中方出资比例不少于50%的中外合资或合作企业也可申报”扩大为“依法在我市设立的各类用人单位”。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福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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