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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科技小巨人企业遴选和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1-05-19   来源:[科技局]   字号: | |

各县(市)区,福州高新区管委会发改(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及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科技小巨人企业遴选和认定工作的通知》(闽科企〔2021〕3号)(附件1)文件要求,现将2021年科技小巨人企业遴选和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要求

为支持一批高成长创新型企业成长为科技小巨人企业,2021至2023年期间重新遴选一批科技小巨人企业,重点遴选以下几类企业。

(一)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生物与新医药、节能环保、海洋高新等战略新兴产业领域的企业。

(二)具有较强创新能力、良好发展潜力和后劲、良好市场前景,在当地行业内有代表性和领头示范作用的企业。

(三)优先支持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行业。

(四)同等条件下优先遴选高新技术企业、高成长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遴选标准

科技小巨人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企业于福州市内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的中小企业标准。

(二)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主营产品的销售额应占60%以上。

(三)企业近3年(指2018至2020年,成立未满3年的按实际年限计)研发投入年平均不低于销售收入的3%(软件类企业不低于5%)。

(四)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比不低于10%。

(五)拥有技术创新团队,能够持续进行项目开发和技术创新活动。建有研发机构,具备完成技术创新任务所必备的科研设施、技术装备和实验条件。

(六)具备良好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与一定的自主知识产权数量。企业近三年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1项以上。

(七)具有良好的信用等级和较强的融资能力,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以2020年数据为准)。

三、申报、推荐与认定程序

 1、申报单位登录福建省科技创新平台及机构管理系统(从http://xmgl.kjt.fujian.gov.cn切换),进行网络申报,填写《福建省科技小巨人企业申请表》(申报指南代码2021XJR0101)。

网络申报流程为:申报受理--科技小巨人--起草申请书--选择申报指南代码--点击“申报项目”填报申请书--上传附件--提交审核。

2、属地科技主管部门网络审核、确定遴选企业后从系统提交到福州市科技局。

四、申报、推荐时间和要求

申请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5日,申请单位未按期提交申请书的视为放弃申请。各县(市)区、福州高新区发改(科技)局请于6月21日前完成遴选与网络推荐工作,推荐函及2021年福建省科技小巨人企业遴选推荐名单(附件2)请于2021年6月24日前报送市科技局高新处。

五、联系方式

福州市科技局高新处  

管琳玲   83353734

    83332504

电子邮箱:55763406@qq.com

: 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3号楼521

 

附件:

1、《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科技小巨人企业遴选和认定工作的通知》(闽科企〔2021〕3号)

2、2021年福建省科技小巨人企业遴选推荐名单

 

 

福州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

联席会议办公室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代))

2021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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