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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福建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1-05-19   来源:[科技局]   字号: | |

各县(市)区发改局、高新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科技厅等五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福建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闽科高〔2021〕7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21年我省将组织开展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申报工作,企业申报认定截止时间为7月10日。

  2、申请企业可登录“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网址: http://tas.innocom.gov.cn,以下简称“技先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并提交申报材料。

  3、企业必须在网络受理截止时间(7月10日)前,在“技先平台”上提交申请材料,并将网络打印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纸质申报材料扫描的光盘一式七份上报县(市)区发改局、高新区科技局。

  4、各县(市)区发改局、高新区科技局应积极发动和辅导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会同财政、税务、商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汇总,于7月21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3份,光盘7张)和认定申报汇总清单(见省科技厅通知附件2)一式2份加盖公章后报送至行政服务中心(科技)窗口,同时抄送一份至所在地同级财政、税务、商务部门。各县(市)区发改局、高新区科技局另需填写《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表》和《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表》(见省科技厅通知附件3)纸质材料一式2份(加盖公章)报送至市行政服务中心,电子版发送至邮箱:fzkjgxc@163.com。 

  5、其它事项详见附件。

  6、市科技局业务咨询电话:83363411  83350719

  市行政中心(科技)窗口联系电话:87807955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一层社会事务类(科技)窗口

  附件:福建省科技厅等五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福建省技术先进型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闽科高〔2021〕7号)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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