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科学技术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0-01-27 20:57 | 来源:福州市科技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2008]218号)的要求,现将我局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我局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等工作的通知》(榕政办〔2008〕41号)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政府公开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榕政办[2008]58号)文件要求,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全局干部参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和考试,指定专人参加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认真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目录》,确定《政府信息公开类目目录》,到目前为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规范进行政府公开信息日常报送,到目前为止,已向市档案馆报送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底的政府公开信息22份,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2008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条,都是本单位业务工作类信息。认真梳理2003年到2006年的公开信息,公开35条,按照要求已报送市档案局。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了方便公众了解政府信息,我局在政府门户网站—福州科技网(http://www.fuzhou.gov.cn/zgfzzt/skjj/kjzl/)上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制度和信息公开意见箱等栏目,截止2008年12月31日,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访问量达到1000人次左右。此外,我局还通过政府公报、报纸,两馆查阅场所及时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

  二、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根据市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暂行规定》、《关于合理确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范围的通知》精神,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切实履行职责,公文撰写人在拟稿时就要按照相关规定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领导在审核公文时对拟稿人提出的是否可以公开的意见进行审查,防止造成泄密事故。作为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涉及特定的公众和事项,涵盖省、市科技项目申报,科学技术奖申报等方面的政府信息。作为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涉及项目资金等方面的政府信息。确定不予公开信息主要涉及机构编制、人员聘用等内部管理方面不方便向公众公开的内容。

  目前我局尚未收到正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公众了解我局相关信息主要通过现场和电话咨询的形式。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我局尚未收到过正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的书面申请,没有进行过收费,不存在减免的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到目前为止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由于我局启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时间不长,经验有待积累,特别是在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方面存在一些困惑,希望能够得到有关部门的进一步业务指导。

  本报告可以在福州科技网(http://www.fuzhou.gov.cn/zgfzzt/skjj/kjzl/)上下载。如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单位政务公开受理机构联系,地址:福州市乌山路69号,联系人:谢辉,电话:83332864,电子邮箱:xiehui516@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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