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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22年度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资金申报方案》政策解读的通知

2023-03-20    来源:[知识产权局]    字号: | |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3月20日印发了《2022年度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资金申报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就《方案》出台背景、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2年,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印发了《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明确2022年中央服务业发展(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资金支持范围等事项的通知》(闽市监知运〔2022〕188号),明确了中央服务业发展(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资金支持范围,要求各地市根据资金使用范围,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具体申报方案。2023年2月6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福建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资金支持范围的补充通知》(闽市监知运〔2023〕23号),进一步明确:各地根据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实施情况,如需调整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资金资助范围和标准的,可按照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有关工作要求自行研究调整方案,按相关程序报备组织实施。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专利转化专项计划,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我市有必要制定2022年度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资金申报方案,为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结合我市工作实际需要根据省级政策精神,牵头起草了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方案》分为四个部分,分别是申报对象、资金支持范围及要求、注意事项、奖补程序。

  第一部分——申报对象,这部分对申报主体进行明确。

  第二部分——资金支持范围及要求,这部分对以下9个申报项目及申报条件、申报材料进行了明确。

  1、支持高校科研院所输出专利

  (1)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专利转化运用。

  (2)支持技术转移及知识产权转化运营机构开展专利转化运用

  2、支持中小微企业获取专利技术。

  3、支持专利供需对接。

  4、支持实施专利开放许可。

  5、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专利质押贷款。

  6、支持开展知识产权保险。

  7、支持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专利转化运用。

  8、支持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开展专利转化。

  9、支持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实施成效总结和示范推广。

  第三部分——注意事项,这部分对项目申报时间以及注意事项进行明确。

  1第一二、三、四、七、八项以完成专利权转移或许可合同备案等手续的时间为准,第五项以专利质押登记时间为准,第六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以上级评选结果时间为准其中第三项对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进行奖补;第一、二、四至九项对2022年1月1日至20221231符合条件的进行奖补

  2)第项,申报主体所提供的票据合同等材料,均为2021年1月1日之后;其他项申报主体所提供的票据、合同等材料,均为2022年1月1日之后

  第四部分——奖补程序,这部分要求对奖补成效进行了规定,明确了网上申报、提交纸质材料、县(市)区推荐的申报流程,并对县(市)区绩效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所有项目均按属地原则进行申报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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