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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福州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协作单位和专家的通知

2020-04-24    来源:[知识产权局]    字号: | |

  各有关单位及知识产权相关专业人员:

  为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推进社会共治,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过程中的专业技术支撑,根据《福州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协作单位和专家管理办法(试行)》(榕市监知权2020153号)公开征集福州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协作单位和专家,组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协作单位和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协作单位条件及要求

  (一)依法设立,能在协作期间保持相关的资质和良好的信誉,近5年内没有不良记录;

  (二)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应具有丰富的知识产权代理诉讼经验、成功办理过具有较大影响的知识产权案件;

  (三)承担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委托鉴定的机构,应当具备必要的鉴定设备和条件;    

   (四)拥有具备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专业素质和能力的工作人员,并能够按照要求接受委托;

  

  (五)热心社会公益事业、长期关注和研究知识产权并愿为经济和社会的创新发展作出贡献。

  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专家条件及要求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具有严谨的科学素养、职业道德和高度的责任心,作风正派,治学严谨,能够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

  (二)身体健康,年龄在65周岁以下,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强理论水平或丰富实践经验,熟悉国内外专业(技术)领域和知识产权最新发展动态,在时间和精力上可以保证完成专家工作;   

  (三)在律师事务所、中介服务机构中从事实务工作八年以上;或者在企业负责知识产权管理/技术研发工作八年以上;或者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且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工作五年以上的专业人员;

  (四)从事相关工作没有违法违纪违规记录,没有取消执业资格等相关记录,自愿遵守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专家库工作管理要求,自愿承担相关保密义务。  

  、征集流程 

  1、申请加入福州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的协作单位应填报《福州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协作单位申请表》(以下简称《协作单位申请表》),《协作单位申请表》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申报单位核实盖章,并附以下材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原件核对及复印件,上级主管部门核发的机构执业资质证明原件核对及复印件,主要工作人员的执业或资格证书原件核对及复印件,近两年的主要工作业绩说明,并细化主要擅长领域。

  2、申报专家的人员应填写《福州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专家申请表》(以下简称《专家申请表》),《专家申请表》须经本人签字、工作单位核实盖章,并附以下材料:身份证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和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获得奖励证书复印件,科技成果证书、专利证书复印件,国内外学术团体任职情况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各专利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申报专家人数不超过3人,高校院所每个专业(理、工、法律)专家人数不超过3人。 

  4、申报材料于2020年515日前,将一式三份纸质申报及证明材料和《协作单位申请表》《专家申请表》电子文档报送至福州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

  5、福州市知识产权中心对申请的协作单位和专家进行审查、筛选后,拟定入库协作单位和专家候选名单

  6、拟入库协作单位和专家候选名单在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上公示

  7、经确定入库最终名单,在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公布。

   

  联系人:吴桐      

    话:2203228115060413202

    箱:252766973@qq.com

  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7#317

   

   

  附件1:福州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协作单位申请表

  附件2:福州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专家申请表

   

                                   

   

   

                                 福州市知识产权中心

                                                                   2020年4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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