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221109号提案的答复

日期:2022-08-19 16:20 来源:海渔局
| | | |
 

 

﹝办理结果:A类﹞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



221109号提案的答复

 

吴富明委员

《关于强化民生保障的建议》(22110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疫情之下,多地生鲜农产品供应链体系暴露短板,我局作为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应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助力打造健康餐桌,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关于强化民生保障的建议》对我市民生保障工作存在问题作了深入调研和分析,提出了具针对性的建议,在此,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针对您的提案建议,我局开展相关工作如下:

一、推进食用水产品追溯体系建设

我局积极贯彻落实《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加快推进食用水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制度,通过水产品赋码销售,达到水产品质量安全“源头可溯、去向可追、风险可控、公众参与”的基本要求。2019年以来,全市共举办食用水产品质量安全“一品一码”全程追溯体系培训班22场次,有食用水产品生产主体、渔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养殖户等1261人参加培训。同时,持续督促指导水产品生产主体做好“一品一码”追溯信息录入上传、水产品合格证/“一品一码”追溯凭证开具以及追溯标签跟随水产品产地准出等工作。2021年全市纳入“一品一码”全程追溯系统监管的水产品生产主体612家,有赋码企业主体数612家,赋码率100%,赋码数12475条,三项记录数68470条。截至2022年7月,全市纳入“一品一码”全程追溯系统监管的水产品生产主体613家,有赋码企业主体数197家,赋码率32.14%,赋码数8190条,三项记录数33077条。近三年来,我市每年开展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3000批次以上,其中农业部市场例行监测72批次,部、省级监督抽查150批次左右,风险监测300-600批次,市、县监督抽查、风险监测2000批次,快检830批次左右,每年抽检合格率达到98.5%以上。

二、加强远洋渔业疫情防控管理

规范管理,严防严控。根据我市远洋渔业生产实际情况,按照福州市疫情防控的总体要求部署,配合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先后拟定了针对返港远洋渔船船员、回运自捕渔的措施机制,由市指挥部印发执行。明确流程和责任,切实落实归国远洋渔船提前报备、定点靠泊装卸。二是强化监督,有序生产。密切与远洋渔业企业的联系,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宣传政策、强调部署,及时跟踪远洋渔船的生产、渔获回运和渔船靠港情况,落实日报告制度。要求远洋渔业企业做好与进口冷链食品码头工人、冷库工人、口岸工作人员等有接触人员的管理工作,员工和船员要做到疫苗接种“应种尽种”。同时,加强与远洋渔船装卸码头的联系,指导码头管理机构制定相应的措施做好靠泊远洋渔船和船员的疫情防控管理。

三、助力打造我市水产品品牌

我局连续多年配合省海洋与渔业局开展福建省著名农业品牌评选认定工作,并与市农业农村局、林业局联合开展福州市农业品牌评选认定工作,助力打造我市农(水)产品品牌。2017年至今,我市共有4个品牌获评“福建十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10个品牌获评“福建名牌农产品”,6个品牌获评“福州市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11个品牌获评“福州市知名农产品品牌”。

四、推进水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共治

一是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与福州市先锋944新闻频道合作,联合推出《我执法·我普法》之“加强水产品养殖检查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全媒体普法系列节目,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普法宣传二是通过福州政务服务节目党风政风热线,向广大市民宣传水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接受广大市民有关水产品质量安全的咨询。三是我局每年从“一品一码”追溯管理系统中抽取5%生产主体,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并将抽查结果在局门户网站、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将检查结果录入上传“福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完善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四是我局从2017年起推行《福州市海洋与渔业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把水产品生产主体纳入福州市海洋与渔业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将信用评分评级结果向社会公开,并与申请财政资金和巡查、检查频次等挂钩,引导养殖主体自觉依法依规开展养殖生产,营造行业诚信经营氛围。

我局在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水产品供应上,还有待完善和提升之处,我们将积极采纳您的提案建议,持续提升我市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全力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民生保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专此答复。

 

领导署名:陈国生

联 系 人:林桂娇

联系电话:83335149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2022818

(此件主动公开)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