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审计室(监事会办公室)
时间:2023-12-14 15:59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履行监察职责。

  (2)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指导直属单位反腐倡廉工作。

  (3)负责市社和直属单位干部职工党风、党纪、政纪和廉政勤政教育,建立健全有关制度,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4)对市社直属单位开展审计工作及指导县(市)供销合作社审计工作。

  (5)针对经营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进行专项审计调查;督促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陈丽娟

   联系方式:83280272

   办公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8号楼9层910室

来源:福州市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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