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
时间:2023-12-14 15:59

  (1)认真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保证监督上级党组织和市社党委各项决议、决定在机关的贯彻执行。

  (2)加强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抓好机关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提高机关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勤政廉政能力。

  (4)加强机关党支部建设,不断探索组织生活的新方法、新形式,负责机关党委所属党支部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以及党费的收缴。

  (5)负责机关党员的发展工作,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审批新党员并向市直机关工委和市社党委报备。

  (6)加强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做好党员民主评议工作。

  (7)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机关党委与各部门、各处室之间的沟通和联系,关心机关干部和职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和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李振卫

   联系方式:83537936

   办公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8号楼9层915室

来源:福州市供销社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
请输入以下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