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往年相比,今年烟花爆竹零售许可不再由市级公安机关进行审批,而下放至各县烟花办受理审核,县区级人民政府审批,各县烟花办办公地点设在当地公安局治安大队。
本次细则还规定,零售网点数量定为每个村不超过2家、每个社区不超过1家,批发网点不得层层转包。有关《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申请、审查书》可在福州市公安局公众服务网下载 。此外,市烟花办将制作统一标准和要求的防伪标志。
□烟花爆竹小贴士
●什么品种可以卖:福州市烟花爆竹燃放品种仍在C、D级产品范围内选定。禁止质量不合格和三无产品及拉炮、摔炮、砸炮、擦炮、土火箭、地老鼠等烟花爆竹产品进入我市市场。
●哪些时间可以放:三环路以内的地区、晋安区新店镇、马尾区马尾镇、罗星街道在农历腊月二十四至正月十五的6时至23时允许燃放,其他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哪些区域不能放: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城市主次干道及高架桥、过街天桥、立交桥、隧道;城市木屋毗邻区等地点,禁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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