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412-2500-2006-00002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成文日期:2006-06-01
  • 标    题: 市供销社参与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实施意见
  • 发文字号: 榕供综[2006]106号
  • 发布日期:2006-06-01
  • 有 效 性: 有效
市供销社参与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实施意见
榕供综[2006]106号
来源:福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时间:2006-06-01 00:00

各县(市)社、有关直属企业:

为参与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开拓农村市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根据省经贸委、省供销社等六委、厅(局)关于“福建省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供销社系统实际,提出贯彻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参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主题,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健全农村商品流通网络,构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开拓农村市场,搞活农村流通,改善农村消费环境,不断满足农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产生活需要,促进我市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主要目标

2006年起,力争用两年的时间,实现5个目标:1、全系统75%的县(市)农资连锁经营的模型基本建立;全系统95%以上农资农家店得到改造、提升。2、在镇村全系统巩固发展完善300m2以上的超市、专卖店80 家。3、福州果品批发市场的功能更加完善,辐射力影响力更大。4、新办20个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5、新建村级综合服务站132个。

三、工作任务:

(一)积极参与商务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契以改造传统店,发展农资连锁“农家店”。从2006年开始,在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中,试点供销社及其企业,通过改造、建设农资配送中心,发展农资直营店以及吸收系统内农资经销店、个体农资经销店和其他组织农资经销店加盟等方式,整合镇村农资网络资源,新建和改造农资农家店,发展农资连锁配送网络。农资 “农家店”,要按照商务部《农资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实行统一标识,统一进货及质检、统一配送、统一经营管理、统一服务规范,确保农资农家店建设质量,到2008年争取全系统75%以上的县(市)实现农资连锁经营,95%以上的传统农资店得到改造、提升。通过参与“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改善消费品经营,扩大品种、规模,完善配套服务,严把商品进货关,实行商品质量源头控制,提高市场竞争力,改善消费环境,巩固发展完善全系统300 m2以上超市、专卖店80家。

(二)进一步完善福州果品批发市场功能。作为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农业产业化的龙头企业——福州果品批发市场,要不断完善市场功能,进一步加强果品农残检测、信息系统、冷藏系统建设,把福州果品批发市场建成省会中心城市果品集散中心、价格发布中心、信息服务中心。按《福建省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宣传和贯彻《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技术规范》(GB/T 195752004),推动果品批发市场的规范、升级,开展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标准化工作,促进果品交易市场改善经营环境,完善经营设施,争取果品批发市场列入商务部“双百工程”试点。

(三)继续加强农产品信息网络建设。现有的八个县(市)社农产品信息服务中心,要加强与农产品交易市场、专业合作社、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对接,及时反映当地主导农产品供求状况、市场价格,在网上推销上发挥作用,做好大宗农产品市场调查分析和预测预报。要进一步做好农产品信息服务网络向村级综合服务站、专业合作社最基层延伸,建立县(市)、镇、村三级信息站点,拓宽农产品信息服务的覆盖面,提高农产品信息服务的深度和广度。

(四)发展农村产销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专业大户、经纪人队伍。供销社要着力加快组建县级农产品行业协会和发展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并且有计划地引导协会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展质量标准认证等工作,提高农村流通组织化水平,鼓励发展为农民提供市场营销、信息服务、技术培训服务。

四、促进措施

(一)整合现有网点资源。组织本系统有一定基础、条件和实力的企业,发挥自身优势,推动联合发展,以网络改造、提升、整合、优化带动网点建设,切实增强网络的协同运转能力,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连锁经营体系和品牌网络体系。

(二)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把各级政府补助资金和将出台的优惠政策落实到位。“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商务部和省、市政府都有配套的补助资金,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及时将这些补助资金下拨到试点的供销社企业。并积极协助试点企业争取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部门的政策性贷款。同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省、市将出台的促进流通业发展的政策,包括“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企业和农家店注册登记、税务征管、用地交通等方面的政策。

(三)要积极争取政策扶持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争取政府有关部门在资金、税收、利率、技术、经营范围和项目等方面给予支持。同时做好引导与示范工作,指导专业合作组织按规范原则进行建设,坚持因地制宜多形式发展,促进“龙头企业+农户”、“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农户”、“公司+基地+农户”等多种形式的产业化经营组织的发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参与加快农村流通服务体系建设,既是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满足广大农民消费需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也是供销社提高经营管理服务水平,提高市场竞争力,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因此,要加强领导、统一认识,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参与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

(二)积极实施,确保进度。按照市社统一要求,认真做好基础工作,制订具体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加强督促检查,保证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

 

 

 

                二○○六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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