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412-3000-2017-00007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成文日期:2017-03-03
  • 标    题: 福州市供销社关于印发《福州市供销社“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供经〔2017〕37号
  • 发布日期:2017-03-03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供销社关于印发《福州市供销社“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榕供经〔2017〕37号
来源:福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时间:2017-03-03 00:00

 

各县(市)社、各直属公司、基层社:

《福州市供销社“十三五”发展规划》,已经市供销社2017年第一次行政办公会议和第三次党委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州市供销社

                           2017年3月3日

 

抄送:市社领导、机关各处(室)

 

 

福州市供销社“十三五”发展规划

“十三五”时期,是我市供销社推进综合改革、实现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根据《中共福州市委制定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福建省供销合作社“十三五”发展规划》,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为指引,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编制《福州市供销社“十三五”发展规划》,明确“十三五”期间我市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对于引导全市各级供销合作社有步骤、分阶段地完成改革发展任务,在新时期,把握先机、赢得主动,促进供销合作事业跨越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十二五”工作回顾和“十三五”面临的形势

(一)“十二五”期间改革发展成效

“十二五”期间,我市供销合作社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省供销社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加快推进“新网工程”建设,加强供销合作社组织建设,强化为农服务功能,提高为农服务水平,全面、超额完成了“十二五”规划制定的目标任务,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1、经济总量和运行质量明显提升“十二五”末,全市系统销售总额达到113.21亿元,比“十一五”末增长了2.24倍,年均增长27%;利润总额达到3500万元,比“十一五”末增长6.47倍,年均增长50%。

2、“新网工程”建设成绩显著。“十二五”期间,累计建设日用消费品、农资、农副产品、再生资源、烟花爆竹五大网络配送中心25个;新发展五大网络连锁网点543个,提升和改造五大网络连锁网点144个。十二五期间,市供销社共争取省级“新网工程” 资金269万元 。

3、重要市场和重点业务取得新进展。“十二五”期间,我社系统的农资经营业务,在全市农资市场中继续发挥主导作用,市场占有率达到75%;重要的传统批发市场原福州大鞋城,顺应城市发展和消费需求的变化,成功转型为象园携城时尚茶都;原福州鳌峰洲果品批发市场,合并入位于闽侯南通的海峡农副产品物流中心后,交易的规模大幅增升,辐射力和影响力增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为全社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发挥积极作用;烟花爆竹经营全面完成县(市、区)域烟花爆竹配送中心的标准化建设任务。

4、为农服务的组织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十二五”期间,市供销社系统累计创办农村综合服务社366个,农民专业合作社76个、行业协会8个,建设“庄稼医院”12个,恢复重建基层社43个,基层社总数达131个,基层社乡镇覆盖面达100%。“十二五”末,我市农村社区综合维修服务体系共投入省财政资金约636.6万元,县级配套资金约320万元,县社自筹约266万元,利用资产面积约3313平方米、价值约1057万元,维修服务场所总面积约9277平方米。已形成了以县维修服务中心为轴心,乡镇维修站、村级维修点为依托的三级维修服务体系。

5、我社系统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完善加强;安全、计生、老干、信访、工青妇、扶贫济困送温暖工作也稳步开展。这些为市供销社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十三五”期间改革发展面临的形势

   “十三五”时期,我市将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农业现代化深入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发生深刻变化,发展速度变化,经济结构优化,发展动力转换,市供销社系统作为服务“三农”的合作经济组织,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互相交织,但形势总体有利于发展。

1、发展机遇

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发挥供销社的作用,为我市供销合作事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党中央、国务院从加快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战略高度,为发挥新时期供销合作社在“三农”工作中的独特优势与作用,出台了中发[2015]11号文件,做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优化了供销合作社的政策环境,凝聚了社会对加快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继续办好供销合作社的共识,供销合作事业发展有了更好的政策环境和扶持力量。供销社在服务“三农”中具有独特优势,有条件成为政府信得过、抓得住、用得上的平台和载体。

农业发展方式加快转变,为我市供销合作事业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三农”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重农固本是安民之基,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和放松“三农”工作。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强农惠农富农力度必然加大,从而进一步推动农业产业化进程。供销社组织体系比较完整,经营网络比较健全,服务功能比较完备,能够在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城乡居民需求升级,为我市供销合作事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我市城乡居民消费结构持续升级,正在由生存型消费向发展型消费升级、由物质型消费向服务型消费升级、由传统型消费向新型消费升级,升级趋势越来越明显,速度越来越快。“十三五”期间,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农业供给侧、消费供给侧改革,以及我市美丽乡村建设,农村潜在的巨大消费需求将得到快速释放,供销合作社熟悉农村市场,了解农民需求,在搞活农村流通、拉动农村消费中具有独特优势。

现代信息技术的运用,为我市供销合作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现代信息技术、电子商务模式的运用将进一步突破时空约束,流通规模、速度和效率快速提升,为传统业务创新转型带来了更大的发展空间。我市供销社拥有遍布城乡的经营服务网络,可与现代信息技术有效对接,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提高流通效率,为我市供销社加快转型升级提供可能和条件。

福州“五区叠加”加快发展,为我市供销合作事业发展提供了良好契机。随着中央支持福建加快发展,国家级新区、自贸试验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自主创新示范区“五区叠加”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一区毗邻”的独特优势,福州在国家和全省发展大局中的战略地位日益凸显,正在成为区域经济新的增长极。这些都将推动我市更好更快发展,从而为我市供销社的发展提供了良好契机。

我市供销社总体实力增强,为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我市供销社长期以来扎根农村,贴近农民,在服务“三农”中与广大农民建立了深厚感情,深得农民信赖,供销社改革发展必将得到农民的支持和拥护。近年来我市供销社一些阻碍发展的历史遗留问题和深层次矛盾逐步得到解决,总体实力增强,为“十三五”发展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2、面临的挑战

农村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农业企业加快产业链延伸,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种养植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迅猛,各类工商资本、金融资本加快在农村地区抢滩布局,农村市场主体更加多元化。城乡一体化,客观上造成农村购买力分流日趋严重。基于互联网的商业模式创新不断加快,电子商务对实体店的冲击持续不断,供销社传统流通企业面临严峻挑战。

供销社传统主营业务面临激烈竞争。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城乡交通条件的大幅改善,社会资本进入农村市场,化肥、农药、农机具、农产品、日用消费品、烟花爆竹等供销社传统主营业务市场竞争更加激烈。同时新业务开拓难度大。近年来,我市消费结构持续升级,通讯器材类、汽车类、石油及制品类等商品需求有较大幅度增长。我市供销社在开拓这些新的经营业务领域和市场消费热点方面,难度加大。

自身发展的矛盾和问题亟需破解。包括与农民合作关系不够紧密,层级联系比较松散,体制没有完全理顺,综合服务能力不强;经济总量不够大、经营机制不够活、项目质量不够高、企业实力不够强、基层基础仍薄弱、创业人才明显不足;经营服务网络比较松散,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业态发展滞后,经营网络的整体优势没能有效发挥等。

二、“十三五”期间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和重点工作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为农服务根本宗旨,坚持合作经济基本属性,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守住改革底线,围绕“三农”工作大局,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精神为主线,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以强化基层社和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为重点,大力推进组织创新、服务创新、经营创新、管理创新,加快建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适应城乡发展一体化需要、适应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需要的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全面提升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综合能力。

(二)总体目标

“十三五”期间保持全市系统经济运行中高速增长,发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力争到2020年,全市供销社系统实现销售总额(含开放办社、合作办社)突破300亿元,年均增长20%;利润总额7500万元,年递增10%。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基本构建,企业发展活力和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增强,流通网络体系运营水平大幅提高,基层组织进一步夯实,联合社治理机制和行业指导体系不断完善,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取得明显进展,新兴业务稳步拓展。2020年,把我市供销合作社系统打造成为与农民联系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在服务“三农”中发挥更好作用。

(三)“十三五”期间改革发展重点工作

1、构建农业生产服务体系

1)强化农资网络建设。整合供销合作社农资经营资源,进一步完善仓储物流设施,健全现代物流配送体系,积极推进农资经营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庄稼医院建设,推进农资诚信体系建设,争取到2020年全市供销系统经营服务网络覆盖80%以上乡镇,75%以上建制村;七县(市)均建有一个农资物流配送中心,其中闽侯、福清等农业大县建有2个配送中心,新建和改造农资终端网点130个;新建“庄稼医院”30家,改造提升庄稼医院80个,创建省级示范庄稼医院10-15个,争取2020年前筹备组建有机肥加工企业一家,建成较为完善的区域性农资连锁经营服务网络。

2)创新经营服务模式。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以下简称“惠农工程”)在确保完成每年化肥冬储任务的前提下,努力创新农资经营服务方式,推进技物结合,推广开展测土配方施肥用药对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资直接配送服务,减少流通环节。推进服务转型,探索开展土地流转、农机作业、“五新”推广、收储加工、技术培训、咨询服务等系列化、个性化服务,构建覆盖产、加、销各环节的综合服务新机制。大力培育综合性农资经营服务龙头企业,鼓励农资企业与其他国有、集体为农服务组织合作,拓展经营范围,开展种子、农机具、饲料、兽药等经营服务,促进农资企业从单一经销商向综合服务商转型。积极争取农资市场建设用地,力争建成福州市公益性农业生产资料批发交易市场。

3)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引导实施农业综合开发新型合作示范项目,着力培育、吸纳从事农产品种植、养殖、流通、加工的龙头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现代农业服务实体性组织,开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提供合作式、订单式、托管式社会化服务。结合国家农综项目政策,大力实施项目兴企战略,将农村一二三产业有机整合,实现产业链条和价值链条延伸、资源的优化配置,带动农户拓宽增收渠道,增加就业,提高收入,多方面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引导合作社发展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基地,开展品牌化经营、推广使用新品种、新技术,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发挥示范作用。充分发挥供销社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等场所的功能。

2、提高农村流通服务水平

1)构建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开拓和繁荣农村消费市场,建立高效、畅通、有序、智能化的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继续推进“新网工程”建设,加强农资、农产品、日用消费品和再生资源回收等网络建设。争取到2020年,日用消费品经营服务网络覆盖100%乡镇;新建乡(镇)级具有配送功能的超市4个。农产品市场交易额196.03亿元,年递增25%。再生资源以县(市、区)为依托,建设回收网点 20个。烟花爆竹全面完成县(市、区)域烟花爆竹配送中心的标准化建设任务。

推动传统供销流通网络转型升级,实施“互联网+流通”工程,推进实体网络与电子商务的对接,探索构建各业务板块双向流通、一网多用、有机融合的供销合作社经营流通网络体系。推动配套的仓储设施、冷藏冷链设施建设,搭建电子物流配送平台,开展电子交易结算,提供质量检测检验、交易数据与金融保险等服务。

2)增强农产品流通服务能力。做大做强社有企业,提升整体为农服务能力。创新合作形式,通过参股控股、兼并重组、联合合作、引入社会资本、产销对接、连锁加盟等多种形式,加强与涉农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的的合作,培育一批农产品流通经营主体,着力推进农超、农店、农企、农校等对接,积极参与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多渠道打造产销融合的产业发展平台。通过股权投资、开放办社等多种形式,培育和新建一些农产品批发市场,为农产品批发市场、农户提供政策协调、质量检测、人才培训、交流推介、网上交易、产销对接等服务。鼓励各县(市)社建设培育以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为核心的区域性物流配送中心,提升农产品市场的辐射带动能力。积极参与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大力推进现有农产品市场的升级改造,促进设施、规模、功能、辐射力和带动力的新提升。进一步提升福州象园携城茶都层次内涵,将其打造成福州市茶业经营特色明显、文化气息浓厚、具有供销社元素的时尚文化茶都。

3)大力发展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

A、着力培育县级电子商务主体。按照“积极稳妥、主动作为、需求导向、市场运作、务求实效、重在持续”的原则,鼓励各地供销社根据自身实际,选择不同方式,以县级社为主导,社有企业和基层社及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体,成立电子商务公司,分批稳步推进,每年争取推动落实至少2个县(市)级供销社创办电商公司,五年内各县(市)级供销社均组建电商企业。积极支持建设县域物流分拣配送中心,构建起由县到村的商品物流配送体系,解决长期制约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最后一公里”配送问题。积极整合当地涉农资源,积极完善农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紧密对接全国供销合作社电商总平台, 努力构建区域型、专业型电子商务平台,打造多方参与的具有供销社特色的农村电子商务经营服务体系。

B、实施基层经营服务网点信息化改造。加强基层经营服务网点信息化改造,充分利用农业系统信息进村入户建设的村级服务站,加强与邮政、淘宝等平台的沟通联系,建立农村网点共建共享合作机制。至2020年末,适合做电商的基层经营服务网点信息化改造比例力争达到60%以上。

C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开辟网上市场。积极引导农产品经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经纪人、农民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积极开展农产品网上销售等业务,探索发展“农户+专业合作社+电子商务平台+消费者”的农产品电子商务新模式,推销福州农特产品,提升福州市农产品品牌形象,推动我市传统农业转型升级。

D、加强电商队伍建设。加强供销社电子商务人才的培养,每年组织联合社机关及直属企业、电子商务企业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鼓励农村青年依托电子商务返乡创业,以村级综合服务社业主、返乡大学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返乡创业青年和部分个体经营户为重点,培养培训一批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带头人。

4)打造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

A、促进城乡综合服务社高质快速发展。响应全国总社规范综合服务社发展的号召,全面开展综合服务社星级社创建活动,打造一批建设标准高、服务功能全、群众评价好的综合服务社。依托供销社的经营设施和网络优势,统筹整合服务资源,为城乡居民提供日用消费品、文体娱乐、养老幼教、就业培训等多样化服务。提升城市供销合作社沟通城乡、服务“三农”的辐射带动能力,实现服务城乡发展一体化,打造新型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加快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步伐,广泛开展与村“两委”合作共建活动,争取到2020年,新发展村级综合服务社350个,年均增加70个,在建制村的覆盖面达70%以上;按照“星级综合服务社”的标准,每年创建2-3家“星级综合服务社”。

B、完善县、乡、村三级综合维修服务体系。继续提升改造全市农村社区综合维修服务体系,积极参与省供销社开展的农村社区综合维修服务体系示范县(市)创建活动,争取5年培育维修服务体系示范县(市)3个以上,建乡镇综合维修服务站10个,村级维修点或联系点20个。进一步健全县、乡、村三级综合服务网络。逐步改变农村、农民维修难的现状,探索维修体系发展的多元化、个性化发展。

3、切实加强基层社建设

1)规范基层社建设。加强和规范基层社建设是夯实扩大市、县级供销合作社的基础。规范基层社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基层社治理结构,按照合作制的原则加强基层社民主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强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提高农民社员在经营管理事务中的参与度和话语权;要不断强化基层社与农民在组织上和经济上的联结,通过劳动合作、资本合作、土地合作等多种途径,采取合作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广泛吸纳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社;同时积极拓宽基层社负责人选任渠道,吸纳村“两委”负责人、农村能人等入社参选。

2)加快推进基层社的分类改造。按照强化合作、农民参与、为农服务的要求,因地制宜推进基层社改造。各级联合社资源要更多的投向基层社,采取社有企业带动、社会资本投资、基层组织发展专项资金扶持等方式,鼓励各基层社积极参与总社、省社“基层标杆社”评选活动。引导经济实力较强的基层社扩大经营服务领域,在兴办农村综合服务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上下功夫,提高网点覆盖面,加快办成以农民为主体的综合性合作社。推进经济实力弱的基层社逐步恢复发展经营业务,通过服务密切与农民的联系。对于已经承包或租赁的基层社经营网点,要积极创造条件将其吸纳入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体系,逐步提高自营比例。在基层社空白的乡镇,要因地制宜,通过自建、与村经济合作社等其他经济组织联建、吸引社会能人带资带项目共建等方法,加快基层社恢复建设步伐,并开拓思路努力实现其可持续发展。要力争通过5年努力,实现新型基层供销社网络全覆盖,争取到2020年改造提升基层社35个,每年计划改造提升基层社7个,按照“五好”基层社的标准,每年创建1-2家“五好”基层社。在全市基本建成布局合理、产权清晰、机制灵活、功能健全、运作规范的基层组织新体系,使基层供销社成为农村市场流通的重要力量。

3)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供销社作为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重要力量,要充分利用其网络、资源、人才等优势,经营设施、场地、资金等出资方式,积极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供销社通过积极组织系统内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各级政府、总社以及省社举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等创建活动,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引导,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质量。积极构建服务区域范围内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公共平台,争取到2020年,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50个,年均发展30个,总入社成员达到400人,带动农户1.2万户;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5年内实现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5家,成为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4、深化社有企业改革

1)深化社有企业结构改革。优化社有资本布局,推动社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并按照资产同质、经营同类、产业关联原则进行社有企业资产重组整合,培育主业优势突出、治理结构完善、风险管理健全的社有企业,提升为农服务能力和经济实力。完善机构设置,县以上联合社机关设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落实理事会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责,按照理事会授权,建立社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加强对社有资产的监管。市社本级成立社有资本投资公司,推动各级联合社设立社有资本投资公司等资本运营平台,重点投向为农服务领域,形成产权明晰、责权明确、上下贯通、分级所有的资本运营管理新体系。顺应福州农业现代化和城镇化发展新需求,拓展供销合作经营范围和服务领域。推进社有企业转型升级和商业模式创新,促进各层级社有企业之间产权、资本和业务联接,鼓励形成相互参股、合作经营、优势互补的经营体系,推动跨区域横向联合和跨层级纵向整合提升社有企业整体竞争力、经营规模与质量效益。支持社有企业对外兼并重组,加强与具备网络、品牌、管理、人才和技术等优势的社会资本对接,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与行业上下游企业发展形成完整产业链。

2)完善现代企业治理机制。结合社有企业改革重组,探索供销企业集团化发展,实行集中决策、分层管理、分散经营。根据企业层级与职能划分,进行社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等机构设置,建立各司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企业运行机制。完善财务、预算、审计、资产处置、重大投融资、风险评估防范等制度,加强上级监控和内部监管,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深化选人用人机制改革,探索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实现经营者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深化社有企业薪酬制度改革,建立完善与绩效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实行与选任方式相匹配的企业负责人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探索企业经营骨干团队中长期激励机制、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机制,促进中低收入员工工资合理增长。

3)推动社有企业培育发展新经济业务。顺应市场商业模式和消费方式深刻变革的新趋势,加快经营服务转型,结合现有资产与业务实际,推动社有企业积极培育发展适应新经济形势的主营业务。整合传统业务(如租赁业务整合)、发展新业务(如经营酒店、电子商务、养老院、报废汽车拆解等),保留政策性业务(再生资源回收、农资经营业务)。发挥福州对台区位优势, 抓住“一带一路”海上丝绸之路战略枢纽城市和建设的契机,加强与总社、省社及系统内外有实力的经济组织合作,探索发展跨境电商、对台合作等新业务,从整体上提升社有企业的经济实力和市场竞争力。

5、加强项目建设,增强发展后劲

1)抓好项目生成策划工作。在充分开展社会、市场调研的基础上,立足本地的主导产业、特色产业、优势品牌,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围绕农资、农产品、消费品、再生资源、烟花爆竹等五大经营网络,围绕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村土地流转托管、农业综合开发、农民合作社产销基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农产品加工及产销对接,围绕供销社基层基础设施建设、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农化服务体系建设、产品质量安全服务体系建设、电子商务等新兴产业,策划生成项目,形成项目库,加强项目库建设和动态管理,申报资金补助项目优先从项目库中产生。认认真真抓好项目征集、筛选、推荐、申报、立项工作,力争更多项目列入国家和省发改、财政、经信、商务等部门的建设计划。

2)推动项目实施。按照项目储备一批、申报立项一批、动工新建一批、建成投产一批的要求,抓好项目申报立项工作。项目一经立项,就要抓紧实施、建设,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促使项目建设顺利进行。本着“重点项目、重点支持、重点保障”的原则,突出“抓重点、攻难点、培育经济新增长点”的项目建设思路。“十三五”期间,重点抓好推进一批农村流通现代化的投资项目和一批农业综合开发重点项目的实施、建设,在项目做实、做大、做好、做强上做文章、下功夫,项目建设坚持“抓重点、攻难点、培育经济新增长点”,努力促进我省供销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3)加强项目管理。加强项目监督和科学管理,严格落实项目申报评审制度、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及市供销社项目跟踪督查制度,按照项目“分级管理,上下联动、横向协调、明确任务、分工负责”原则,从项目立项、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全过程实施监督管理,确保项目按规划落实。

6、稳步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

1)发展农村资金互助合作。按照社员制、封闭性原则,在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的前提下,具备条件的供销合作社、领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建立健全风险防控制度基础上,探索设立贷款风险担保基金、开展农村资金互助合作。

2)组建融资担保平台。鼓励有条件的供销合作社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与地方财政、国有企业共同出资设立担保公司。

3)拓展农村金融服务。推进金融机构与供销合作社共同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推进社员和联结农户的信用建档、评级和授信工作。积极创造条件,探索设立中小型银行试点,增强为农服务能力。鼓励有条件的社有企业参股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

4)积极拓展金融合作领域。充分利用国务院、省政府支持福建自贸区福州片区、福州新区发展的优惠政策,发挥供销系统点多面广的网络优势,加大与自贸区、福州新区内的金融机构合作力度。鼓励在自贸区、福州新区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拓展供销社金融合作领域。

7、设立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

1)建立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各级联合社当年社有资产收益,拟按不低于20%的比例注入本级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会同财政部门根据《中共福州市委、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榕委发[2016]15号文)尽快安排财政资金注入,列入年度财政部门预算。

2)市、县级联合社在自愿的基础上,将本级合作发展基金的一部分上缴上一级联合社合作发展基金,统筹用于基层社建设和为农服务。

3)依据总社、省社的相关合作发展基金管理细则,会同财政部门制定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运行和管理办法,确保基金运行公开透明、规范高效。

三、 采取综合措施,确保“十三五”规划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职责分工。全市各级供销社和企事业单位都要高度重视“十三五”发展规划的实施、落实工作,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市、县供销社要按照各自任务、职责和不同的角色,分工分级抓落实。各级供销社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各分管领导具体抓,把目标任务分解到各相关职能部门和相关单位,做到任务到人,职责到人,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群策群力,齐抓共管,制定有针对性的举措,切实把“十三五”规划的实施落实工作抓紧抓实。

(二)分解目标任务,加强调度跟踪。各级供销社要把“十三五”发展规划的主要经济指标、基层组织建设及项目建设等目标任务进行逐年逐项分解,明确年度及阶段性的工作任务、工作重点,做到年初有规划;年中有指导、检查、督促;年末对年度和阶段性规划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分析、总结,查找问题、分析原因,结合实际,加强调度,有的放矢地狠抓落实,保证《规划》真正落到实处。

   (三)完善管理制度,强化规划执行。建立完善上级社对下级社规划执行情况的工作考核机制和督导机制,重点目标任务要建立工作台账,落实责任主体,明确完成时限,确保责任层层落实、压力层层传导。建立健全工作评价机制,按照“十三五”规划的目标任务,对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发现问题,帮助协调解决问题,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推进规划实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四)争取政策资金,支持改革发展。一是落实中发[2015]11号文件、闽委发[2016]6号文件、榕委发[2016]15号文件中各项扶持政策。全面梳理职工社保、土地确权、财务挂账、金融债务等历史遗留问题,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对做实合作发展基金等新政策,要制定实施细则,落到工作层面。二是积极争取省、市、县(区)财政对供销社实施“新网工程”、“惠农工程”建设专项资金政策支持。三是不断提高运用政策助力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要认真学习研究“一带一路核心区”、自贸区、内贸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电子商务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和措施,寻找与供销社工作、改革发展的结合点,借力政策,助力发展。

(五)转变作风,抓落实。工作作风如何直接关系到工作的成效,“十三五”规划目标明确后关键在于抓落实。培养务实作风,面对问题不回避、不畏难、不退缩、不得过且过,理清思路、明确目标、强化措施,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高昂的工作激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落实“四定”工作责任制,即定目标、定措施、定责任人、定完成任务时间,确保预期目标的全面实现。加强工作督查和通报,及时分析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对策措施,促进“十三五”规划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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